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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文字之災(1/3)

作者:雪山飛機字數:6144更新時間:2020-09-04 11:17:49

    宋東京三月某日,禮部貢院

    如李三堅等人這般,宋諸路舉子們或飲酒作樂,或遊山玩水,或走親訪友,苦苦等待禮部放榜之時,禮部貢院仍是處於鎖院狀態之中,本次貢舉主試官、監試官、覆考官、點檢試卷官、參詳官、封彌眷錄官、監門官、巡鋪官等貢舉試官仍是被“關”在貢院之中,好吃好喝伺候著,就是不能離開貢院。

    如此情況一般要持續三十日至五十日不等,視閱卷難易程度而定,不過一般不得少於三十日。

    “林尚書,此為核定的二百零八名定第名單,請相公裁定。”一名參詳官將經過多次核定的進士名單遞給了本次貢舉主考官之一的林希後說道。

    宋省試一般是在舉人試卷交納後,送封彌院由封彌官們點數登記,糊名之後送眷錄所眷錄,這個時候,負責閱卷的考官們看到的是經過眷錄後的試卷,就是重新抄寫過的試卷,根本無法從筆跡之上判斷是何人的考卷,也就無法眷顧自己人了。

    不過再嚴密的製度,仍是無法完全杜絕作弊現象發生,若收卷或眷錄官吏與主試官上下勾結,這就另當別論了,但這種現象自有宋以來並不常見。

    主試官或被稱為知舉官閱卷之後,朱筆定高下,定第後再密封送至覆考所,由覆考官和點檢官覆審,覆考所覆審之後,再送至詳定所參詳,程序是極為複雜繁瑣仔細,不過經過這麽多道程序之後,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知舉官身上。

    本次主考官之一,宋翰林學士、禮部尚書,欽定的權知貢舉林希點點頭,接過名單細細的看了起來。

    良久之後,林希將本次貢舉定第名單遞給了副主考官,欽定同知貢舉,宋刑部侍郎、給事中徐鐸,另一名副主試官,欽定同知貢舉、宋起居郎沈銖也一同審閱。

    宋貢舉考官們按大類可分為簾內官與簾外官,知貢舉、同知貢舉、點檢試卷官、詳定官等官就屬於簾內官,顧名思義,就是掛上竹簾,不與舉子們見麵,隻負責閱卷的考官。

    而監門官、巡鋪官等官就屬於簾外官,其中包括皇帝親遣的一些內侍、宿衛。

    宋初欽定主考官,也就是知貢舉止一人,此後發現臨時任命的知舉官權利過大,容易產生許多弊端,並且隨著舉子人數的增多,一名知舉官是非常勞累的,累得吐血一日也審閱不了幾份試卷,因此自宋開寶八年之後,除了臨時任命一名知貢舉之外,還同時會任命二至三名同知貢舉,以便相互監督。

    李三堅參加的此次貢舉,宋帝趙煦就任命了林希為知貢舉,徐鐸、沈銖為同知貢舉,三名主試官主持本次貢舉。

    “荒謬,荒謬之極,如此背逆之人,簡直無法無天了,當送官嚴治,為何其名反倒在此定第名單之上?”徐鐸看過定第名單之後,將名單拍在桌子上大怒道。

    年約四十餘歲的徐鐸乃是熙寧九年貢舉狀元,此時任朝廷刑部侍郎、給事中。

    徐鐸是宰相章惇的人,唯章惇馬首是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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