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刑統》對婚齡無明文規定,但有宋以來即沿襲了李唐的婚齡之敕令,即“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並聽婚嫁。”,也就是說男子年齡在十五以上,女子年齡在十三以上,即可嫁娶,如此就不會違法了。
不過雖然如此,宋大多數家庭還是堅持按照古禮,女子在茾年左右甚至更晚才出嫁。這樣以來,茾年就像是一條警戒線,未及茾年就出嫁的謂之早婚,因而大多數宋女子出嫁都是在茾年之後。
一般來說,宋女子始茾年齡為十五歲。
大多數女子出嫁都是在茾年之後,十九歲左右出嫁,出嫁的較晚,其主要原因就是宋貢舉選官之製,飽受寒窗之苦的士子們一旦金榜題名,那麽就取得了一張踏進仕途的通行證,進士及第,即可授官,其前途也是不可限量。
如此以來,宋女子最理想的婚配對象就是進士及第之人,“以時嫁為士人妻”,但在實際生活之中,“時嫁”與“為士人妻”是相互矛盾的,是很難兩全其美的,原因就是進士及第之人絕大多數都是二十歲之後,甚至更晚,四五十歲的都有可能,因此若條件好的宋女子想嫁給進士及第之人,那就必須等待,等待合適婚配之人。
雖宋三年一舉的進士及第之人多達數百人之多,但畢竟在天下學子之中的比例是較低的,是較為稀少的,因此有許多已經到了適婚年齡的女子是苦苦等待,久拖不決。
甚至一些女子一輩子都找不到進士及第之人出嫁或者等待不了,就嫁給了進士及第之人為妾,或者年齡大了隨便找個人就成婚了。
同時男子成婚大多數都是在二十歲之後。
李三堅今年年滿十七歲,還未到十八歲,符二娘卻托人給李三堅尋了一門親事。。。
女方是東京開封府一個做買賣的呂姓家庭,呂氏之女年十六歲,家境較為殷實,聽說李三堅是個下第的舉子,有些不願意,不過又聽說李三堅仍是在攻讀,準備來年再舉,因此才勉為其難的同意了這門婚事。
話說未雨綢繆的道理,許多人是明白的,呂氏乃是商賈之家,這個道理就更加明白了,萬一李三堅來年貢舉一舉登科,豈不是撿了個大便宜?
萬一李三堅再次下第,隻要未正式成婚,再尋機悔婚便是,這就是呂家的打算。。。
“娘娘娘,我的娘喲。”李三堅聽明白娘親與自己商量的是何事之時,頓時哭笑不得的說道:“兒子今年才十七歲啊,您這是著哪門子的急啊?”
“娘是心急了些。。。”符二娘聞言說道:“可是。。。可是我李家就剩下你了。。。娘是想早些。”
“娘的心意我明白。”符二娘說話支支吾吾的,李三堅又豈能不明白符二娘的心思?
李家一脈單傳,符二娘想早些抱孫子,如此她就會不負李三堅之父的重托,就可以延續李氏的血脈了。
同時前些日子蔡氏一事,使得符二娘心中有些愧對李三堅,因此符二娘此時就更想早日給李三堅娶一門親了。
李三堅扶著符二娘輕聲說道:“兒子學業未成,尚不願娶親,況且。。。況且就算今後娶親,兒子也不願娶一名素不相識的女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