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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履約(1/3)

作者:雪山飛機字數:6178更新時間:2020-09-04 11:18:51

    李清照之母王氏早卒,李格非隨後續弦,所娶之妻也姓王,是宋仁宗皇帝天聖八年狀元王拱辰之後,同樣也是出身於名門,學識較高,善屬文章,知書達理的。

    王氏嫁給李格非之後,一直沒有生育,因而視李清照為己出,此時見李清照仍是不肯同意,於是開口勸道:“清兒,同姓是不可成婚的,此為我大宋王法,不可違逆啊。”

    同姓為婚是這個世上的婚姻禁忌,為曆朝曆代律典所禁。

    娶妻不娶同姓,就連納妾不知其姓名的,也是不允許的。

    《宋刑統?戶婚律》之中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徒兩年,緦麻以上以奸論,也就是說同姓為婚就會被流放兩年,而五服之內的同姓為婚就要以通奸罪論處,而通奸罪就至少要被流放三年。

    王氏說出了此條律典,頓時使李清照啞口無言,怔怔的看著李格非與王氏,心中愁苦不已。

    無論怎樣,無論做什麽事,均不能違背律典。為了李三堅考慮,李清照也不能再行此舉了,就算是兩人強行成婚,就算是暫時無人追究,那麽今後也會成為世人的笑柄,同時也會成一個隱患,隨時可能有人會拿這件事情來說事。

    “清兒,此乃天意,天意不可違,你就認命吧。”李格非見李清照愁苦的模樣,心中不忍,於是將李清照拉到身邊,輕聲歎道。

    其實《宋刑統?戶婚律》禁止同姓為婚,禁止的是同宗同姓為婚,即禁止同祖所生的子孫成婚,同姓而宗異則不在此列。隻不過依《禮記?曲禮》,仍是不可成婚的,若成婚就是有違禮法。

    李三堅與李清照誰知道是不是同一祖宗所生?往上數十八代是不是同一祖先?因而若兩人成婚違不違法宋律不得而知,但肯定是有違禮法的,因此李格非與王氏是持反對意見的。

    同時王氏視李清照為己出,當然也是希望李清照能夠嫁入豪門大族,能夠嫁給一個有功名在身之人,如此才能一輩子吃穿無憂、幸福美滿。

    因此王氏雖對宋律較為熟悉,但未說出宗異同姓是可以成婚的。

    “我。。。我就是不願意。”李清照仍是倔強的說道。

    。。。。。。。。

    “我不。。。不願。。意,請。。。爹爹。。。三思。”趙挺之之子趙明誠心中有些害怕,但還是結結巴巴的拒絕道。

    “為何不願意?”趙挺之聞言奇道:“你不是一直喜歡李格非之女嗎?”

    “爹。。。爹此言是何意啊?你是如何知道孩兒喜歡她的啊?”趙明誠詫異的看了一眼趙挺之後問道。

    “知子莫如父。”趙挺之沉著臉說道:“你不是前些日子夢見一本書嗎?書上寫著‘言與司合,安上已脫,芝芙草拔。’這八個字,你當時還不知道是何意,現在為父就與你解夢,‘言與司合’是‘詞’字;‘安上已脫’是‘女’字,‘芝芙草拔’是‘之夫’,不就是說你將要做‘詞女之夫’嗎?李格非之女清照是行詞才女,此不就是你心中所願嗎?此乃天意,不可違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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