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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明鏡高懸(上)(2/3)

作者:雪山飛機字數:6090更新時間:2020-09-04 11:22:40

    “此案為本廳、府尊、刑部具結的案件,並無翻異、理雪,李推官擅自重提此案,是何道理?”  林旻隨後又瞪著李三堅說道。

    依宋律,一個案件鞠、讞,也就是審、判後,再經過刑部複核之後,若無犯人翻供或其家人逐級申訴,是不允許重新審理的,就算有犯人翻供或其家人逐級申訴,也要經過刑部或其他司院的批準,方可重提此案。

    犯人翻供謂之翻異,與其相對應的就是翻異別勘之製,就是指換刑訟官員重新審理,又被稱作別推。

    而犯人或其家人逐級申訴,謂之理雪,但判決超出三年的,就不在此列了。

    “嗬嗬”李三堅聞言微微搖頭道:“說了不要性急,為何林判官就如此沉不住氣?本官說了,一切證據今日就將公示於青天白日之下,翻異、理雪?若無此事,本官斷不敢擅提此案。”

    “可有刑部的批文?”  林旻冷哼了一聲,轉頭對路昌衡說道:“路府尊,無刑部的批文,而重提此案,豈不為僭越嗎?”

    宋太宗皇帝趙光義,以慎刑為目的,置審刑院於禁中,其職責主要就是複核大理寺或其他刑獄衙門已經裁斷的案件。由知院官與詳議官提出意見後,報之中書,奏請皇帝決斷

    審刑院長官為知院事,需要奏報皇帝的各種案件,先由大理寺審理,再報到審刑院複核,由知院事和其他屬官商議,定出處理意見再由中書呈報皇帝決斷

    宋元豐三年改製,撤除審刑院,並入刑部,審刑院的職責於是就由刑部擔當。

    路昌衡端起茶碗,吹了口氣後緩緩的說道:“此為上意。。。”

    路昌衡簡單的四個字就將林旻滿腹要說的話都給噎回去了。。。

    大理寺、刑部權利再大,能大得過皇帝嗎?天下之事,還有比天大的事嗎?

    特別是宋帝趙佶,常以禦筆手詔斷罪,還不許伸冤。。。

    此時畢林奸嫂案不但有趙佶的旨意,還有朝廷右相曾布的令文,路昌衡又能怎樣?就算路昌衡不想重新審理此案,但此時的路昌衡也無任何辦法,僅憑路昌衡是根本阻止不了的,更不要說是左廳判官林旻了。

    “帶人犯!”李三堅見林旻被噎得鐵青著臉,呼呼的喘著粗氣,半響說不出話來,於是微微一笑道。

    “威武。。。”大堂之中的兩側衙役接令後一麵用手中的水火棍敲打著地麵,一麵低吼道。

    隨後山魁、許彪、吳淼山等人就將周方庚、徐世卿、鄒氏、佟氏等一幹人押了上來。

    畢林兄長遺孀佟氏先被押進了大堂,其餘人等均是戴著木枷等候在堂階之下。

    “民婦拜見諸位大老爺!”佟氏並未服刑具,進堂後見到一眾官吏、衙役,心中有些害怕,怯怯的下跪行禮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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