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小狗洗完了澡,她在打電話,我便坐在客廳,玩手機,等她打完電話寫欠條。
她走過來:“哎,哎,你把家裏的衛生順便做一下。”
我有點不爽了,可是想了想,好吧,幹吧。
她打完電話,不知道去房間幹嘛了,我拖完了地板,擦幹淨桌椅,然後敲敲她的門,說我已經做完了,可以改寫欠條了吧。
她開了門,然後檢查了一下,挺滿意家裏的衛生程度,然後說:“哦,順便把碗筷也洗一下。”
我當即發火:“我不幹!”
她迎上前一步盯著我:“我可是救了你爸爸啊!”
我低著頭憋紅了臉,她說得沒錯,可是轉念一想,難道這就是你可以把我當你家傭人用了?“我不否認這個事,我也很感激,可是……”
她搶過我的話:“可是你連幫我幹點小事都不願意?你知道很多人想替我做事都沒資格?”
我真生氣了:“你根本就是把我當你的傭人和保姆!這種鳥事是小人才會幹的。以你這樣的地位身份和財富,手一揮多少人巴不得替你幹,但我不幹!”
她指著我的鼻子:“好,你有種。還錢,現在!”
“啊?”我啊了一聲,然後閉上了嘴。
“不幹就還錢啊。”她咄咄逼人。
我隻好去找洗碗布:“你難道不可以請個保姆或者傭人?”
“你以為不用花錢?要不我請你來幹吧,你不是說你欠了我七十八萬欠條隻寫了六十萬嗎。那欠條就不用重寫了,你給我幹個十年八年的傭人就行,每個星期來我家一天,給狗洗澡把家裏都整理幹淨。怎麽樣?”
我掰著手指在心裏算著:“十年八年,就算個八年,一年五十二個星期,八年有四百多個星期,那就要來這裏四百多天。十八萬除以四百,那就是一天四百五。很劃算啊!”
我馬上點頭:“好!八年就八年。”
“行,洗完碗,來簽個勞動合同。”
我洗好了碗筷,出了客廳,她拿著一個勞動合同煞有介事的遞給我。
我看看這個勞動合同,是她親手寫的,筆跡娟秀瀟灑,上麵詳細寫著剛才說的條件。
“我說的隻是這套房子啊,你不能寫其他的房子。萬一你搬走了,或者說不住這裏,我也不管,我不能你搬去住別墅了就跑去給你別墅幹活,那就是一個星期幹八天都搞不完。”我想到剛才在洋洋閨蜜林小玲家那棟別墅,裏麵那麽多保姆傭人,讓我一個人去掃那個別墅,要我狗命。
“可以,加下去這個小區的名字和門牌號。”她說。
我簽了字,她也簽了字,洋洋灑灑三個字:賀蘭婷。
我問:“隻有一份嗎?”
“對啊,你要幹嘛?”
“不是,萬一做夠了八年你反悔跟我再拿十八萬怎麽辦?”我認真的說道。
她怒道:“我是那種人嗎。”
“我不知道,所以要留一手。”
“我沒讓你加寫欠條,讓你來我家一星期做一次衛生,隻是做這麽點事,就抵消了十八萬。你竟然還懷疑我這個人的信用?”她盯著我逼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