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178章 張衡遭到了彈劾(1/2)

作者:朱藤紫驄字數:4316更新時間:2020-10-26 16:18:52

    張衡關於專心辦好自己的差使,對建康那邊的種種異動暫不采取應對措施,靜觀其變的想法客觀來說,並不算錯,反倒是身為晉王楊廣身邊的頭號謀士,張衡在對朝局走向一目了然的情況下做出的明智選擇。

    可是,他卻意想不到的是,對方此次采取了迂回的戰術,並沒有直接攻擊晉王楊廣,而是把矛頭先指向了他本人。

    大約在唐介休從張伯和手裏掠取三百萬貫現錢之後的十天之後,受太子楊勇指使,吏部侍郎蕭子寶給隋高祖楊堅上了一道奏章,彈劾淮南道行台右仆射,廣陵總管府長史張衡在受托暫掌江南政務期間,犯過三項重大錯失,請求朝廷立即將張衡鎖拿回京,交有司勘訊治罪。

    蕭子寶在這道彈劾奏章中給張衡羅列出的三項罪名分別是:

    第一條罪名,平叛不力。蕭子寶以建康總管府司馬夏侯福近日派人摧毀了雁巢設在建康的秘密窩點江寧縣牢為例,彈劾暫代楊廣主政江南的張衡對雁巢殘部采取了姑息縱容的態度,以至於雁巢能在南陳帝都建康長期設有秘密窩點,網羅黨羽,隨時準備複辟南陳統治;

    第二條罪名,意圖吞並張氏家產,占為已有。蕭子寶舉出了發生於平陵的白草山之爭一案,向楊堅進言道,據查,張衡唆使已罷職之前飛狐驛長陰某人前往平陵,在明知張伯和早在十年前已從平陵顧氏手中購得白草山的情況下仍與顧氏後人簽訂了獨家買斷白草山上所產白草的書契,意圖借此吞並張氏家產,據為已有,張衡此舉犯了貪墨之罪,理應重處。

    第三條罪名,撫綏江南不力,致使嶺南叛亂迭起。關於這一條罪名,蕭子寶舉了剛剛發生的交州俚帥李佛子率軍叛亂的事例,指控張衡沒有很好地執行朝廷撫綏江南,尤其是安撫嶺南諸俚的大政方針,以至於激起了民變,罪不可赦。

    對蕭子寶其人,盡管舉朝皆知他是太子楊勇的親信,但因此人與同為楊勇親信的唐令則又有不同,並沒有擔任東宮的任何職務,也就是說,他是朝臣,而非東宮的宮僚,並且,吏部職掌糾核天下百官,蕭子寶上章彈劾身為地方大員的張衡也屬於他職份內的差使,在不了解其中隱情的外人眼中,本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絕不會把這道奏章同太子與晉王之爭聯係到一處的。

    先由夏侯福在楊廣主政的江南搞出事端,再由蕭子寶上章彈劾楊廣身邊的頭號僚屬張衡,這就是唐令則給太子楊勇獻上的一條計策,其目的無非是要借打擊晉王楊廣達到保全東宮儲位的目的。

    說起唐令則為何要向楊勇獻計打擊晉王楊廣,就不能不囉嗦兩句,順便提一下這場奪宗之爭的起因由來了。

    早在五年前,也就是開皇十三年那年,由皇後獨孤伽羅親自選定的太子妃元氏(北魏皇室之女)突然暴亡,因獨孤後向知長子楊勇偏寵愛妾雲氏,元氏長期受到楊勇冷落,便疑心是雲氏竄掇楊勇使毒毒死了元氏,一怒之下向隋高祖楊堅進言,要廢除長子楊勇,改立二皇子晉王楊廣為東宮太子,並頒下詔書急召楊廣回京接受冊封。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