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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章 想法對抗(1/3)

作者:鵝城知縣字數:6088更新時間:2021-03-23 10:15:55

    葉平宇在擔任檢察長期間學了不少的法律知識,法律思維提高了不少,所以講起話來也是一套一套的了,其他的局領導班子成員聽了之後也是感到很受教育,隻有陳安呆在那裏有些坐立不安,如果知道今天的會議是來批判他的,他肯定就不會來了,頂多派一個副支隊長過來聽一聽就可以了。

    在葉平宇講完話以後,其他的局領導班子成員紛紛表態,認為這個停車場是必須得取締了的,今後交警隊再扣車,應當免費提供停放,畢竟這是交警隊扣的車,是一種執法行為,這種執行行為豈能再向當事人要錢?

    看到大家都支持取締停車場,葉平宇感到很安慰,這說明大家的認識還是一致的,不正確的東西就是不正確的東西,誰也不願意去維護,當然除了本身與其有利益的人。

    在其他人講完話之後,自然就是陳安進行表態了,他是交警支隊的負責人,與停車場關係很大,他的表態更加重要,否則今天就不讓他來列席會議了。

    葉平宇就看向他,讓他發表一下意見,陳安剛才也是聽了葉平宇的講話,感到葉平宇簡直就是針對他的,他在想著到底要該怎麽表態,停車場是一塊很大的肥肉,如果說取締就取締了,無疑會讓他感到很不舒服,而且全市這麽多的停車場,一下子全部取締了,原來的合同還沒有履行完呢,那該怎麽辦?

    這樣一想,陳安就說道:“現在我們交警隊其實是租用別人的停車場來停放事故車輛,嚴格來說是這些停車場向車主收的費,與我們交警隊倒是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社會指向我們交警隊,我們現在也無話可說,誰叫我們要查處事故車輛違章的車輛呢,現在要一下子把他們全部取締,我沒有意見,聽從局黨委的要求,但是取締之後,事故車輛停放何處,我們原來與停車場還簽有合同,這些合同怎麽辦,如果不向車主收費了,車主一直把車輛停在停車場不開走怎麽辦,我們現在向他們收費,會迫使事故車主及時到交警隊處理事情,如果不收費了,他們就沒有這種壓力了,對事故處理不利,這些問題不解決,一下子把停車場給取締了,我感到有些太急促,我建議是分批次取締,至少三年期限,有一個緩衝期,另外這個事情是不是要向省交警總隊匯報一下,其他的地方也是如此操作的。”

    陳安就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試圖推遲停車場的取締工作,葉平宇聽了之後便直接說道:“說停車場與交警隊沒有關係,這是自欺欺人,這種話就不要再說了,如果沒有交警隊,事故車輛不會停放在停車場,這是一種強製行為,取締之後,事故車輛停放何處,這是你們交警隊需要研究的事情,難不成還要我這個局長親自幫你們研究,原來簽訂的合同,是誰簽的就讓誰負責解除,解除不了,可以辭職,不要拿這個當借口,停車場不收費,這是基本的公正問題,至於會不會影響到事故處理,我想這不是必要條件,隻要你們公正處理,我想不會影響到事故的處理,我們做事情不要留尾巴,需要試驗的事情可以分批分次,但是這個事情完全不需要什麽試驗,就是一個不收費的問題,一個向公眾提供公眾服務的事情,沒有什麽需要試驗的地方,取締就是立刻取締,不要有什麽緩衝期,其他地方有,不代表我們必須有,這種事情遲早要改革,晚改革不如早改革,交警總隊在這個事情上並不會有什麽不同意的地方,當然你也可以向交警總隊進行匯報,不過我們還是要堅持做我們的事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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