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這次一共收繳了4件骨雕,骨雕項鏈,骨笛,骨刀和骨雕手珠。其中骨刀經過化驗確定,正是凶手殘害被害人徐露的凶器,是由水牛的肩胛骨打磨而成,不過骨刀上沒有找到凶手的指紋。
骨雕項鏈是女性骶骨無疑,但無法證明跟凶殺案有直接關聯。
最有價值物證就是在陳申臥室裏發現的那串人骨手珠,柳菲在電子顯微鏡下仔細觀察了每顆珠子的結構,最後分析出這些組織其實是女性的手骨和腳骨。
“這些大小不一的珠子其實根據手骨和足骨每一塊骨頭的大小打磨而成的,包括28塊指骨,10塊掌骨,以及前腳掌的28塊趾骨,10塊蹠骨。一共正好76顆骨珠。”柳菲說。
警方之前在解放路市場那個無人用的出租亭子,也就是殺人現場發現了一個人骨珠子,與丁潛得到的那串人骨手珠造型一樣,警方們由此推斷凶手也帶著一串人骨手珠,被害人徐露在掙紮的時候把他的手珠弄斷了,其中一顆被落在案發現場。這樣的話,以丁潛那串手珠作為參照,如果找到另外一串缺少一顆珠子的手珠,那麽所有人肯定就是凶手。
根據這個思路,柳菲仔細比對了案發現場遺落的骨珠和陳申的手珠,樣式幾乎完全一樣,但是,陳申的手珠並不缺珠子。柳菲又做了DNA化驗,證實屬於兩個不同的人。
因此,全部4件骨雕的檢測結果沒辦法確定陳申所擁有的骨雕與殺人案有直接關係。
隻好中止對陳申的直接調查。
不過,DNA化驗結果也獲得了其他線索,證實了手珠與骨笛屬於同一個人,而且還是一個11歲到15歲之間的女性。
大家幾乎同一時間想到了徐露,也霍然明白了被害人為何缺失了雙手雙腳,很可能就是被凶手帶走用來做手珠了。
可是柳菲馬上就給大家潑了一盆冷水,“陳申這串手珠的DNA與徐露DNA並不相同,這是另外一個人的骨頭。而且死亡時間還不算太久。”
所有人瞬間愕然。
徐露這個案子還沒破呢,又多出來一個被害人嗎?
“姚佳悅。”一個聲音響起。
說話人是丁潛,他幾乎直覺的說出這個人名。
“你有什麽根據?”杜誌勳問。
“暫時說不清楚,我需要確定一件重要的事情,我沒開車,誰帶我去一趟平江中心醫院?”丁潛問。
“我。”郭蓉蓉自告奮勇。特案組數她好奇心最強。
……
……
“請你們給我查一下姚佳悅這個病人。”丁潛對前台一個值班護士說。
護士在電腦裏查了一會兒,搖頭說:“我們現在沒有這個病人。”
“那就調一下你們的資料庫,過去在你們醫院住過院的人也算。”
護士滿臉懷疑的打量丁潛和郭蓉蓉,“抱歉,我沒有這個權利,得需要主任批示。”
“那就找你們主任。我們是公安局的。”
護士知道事情嚴重,趕緊抄起電話匯報,聽那頭說完了,放下電話,對丁潛和郭蓉蓉肅然起敬:“我親自帶你們去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