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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罪與罰(1)(1/2)

作者:宇塵字數:4092更新時間:2021-03-27 20:46:18

    “我問過她,她哭著說,是有一個人用刀逼著她把這個女人捅死的,她不敢殺人,可是那個人威脅要把她殺了,她不敢不聽……”

    “那個人是誰?魏強?”

    “就是他,可是我當年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是他。僅僅根據案發現場的證據,我沒辦法證明有人逼迫我女兒殺人,那我女兒隻能是唯一的凶手了。我後來化驗過凶器,刀把上麵隻有我女兒的指紋。不管她看起來有多不像殺人犯,法律是靠證據說話的,證據顯示她就是殺死呂愛青的凶手。”

    “那天晚上之後呢,你們做什麽了?”

    “我把欣然送回家了,她當時受了很大驚嚇。”

    “那呂愛青的屍體……”

    “我一開始腦子也很混亂,想到的就是趕緊逃走。但是回家之後,我冷靜過來,覺得這件事不能就這樣。我本身就是警察。我知道一旦有人發現了呂愛青的屍體,警方就憑犯罪性質肯定定性為特大殺人案。當年的公安局要求是命案必破,必然會全力調查的。我不敢保證我女兒的行蹤就沒有目擊者看到,萬一警察順藤摸瓜找到她,那她一生就全毀了,我又有什麽臉麵向她媽交代,因為……我做了一個決定……”

    張睿停頓了幾秒鍾,“我給欣然吃了幾片安定片,趁著她混混沉沉把她送到朋友家住宿一晚。我回到派出所,開了一輛車返回了小巷,趁著後半夜把呂愛青的屍體拉回了家。”

    “你膽子可真大。”丁潛說。

    “沒有辦法,那個時候已經快亮天了,想要扔到郊外棄屍已經來不及了。好在案發現場距離我家不是特別遠,我這棟樓是老樓,比較背,樓門外當初是一堵大偏牆。運氣好點兒的話,不會有人發現。”

    “看起來你運氣不錯。”

    “可難題是,把屍體拉回家之後該怎麽辦,我不確定是不是有目擊者在案發現場附近看見過我女兒,所以我能做的首要目的就是為她洗白,我絕對不能讓我女兒年紀輕輕就成為殺人犯。思前想後,我決定碎屍,案子做的越離奇,越能轉移警方的視線。這一點我比誰都清楚。”

    “是你把呂愛青的屍體切成2000多片的?”丁潛很吃驚。

    “怎麽,你不認為我能做到?”張睿微微冷笑,“你們隻知道我是建業區分局的副局長,刑警出身,但你們肯定不知道,我最初是幹法醫的。”

    “你是法醫?!”

    “是啊,正規醫科大學畢業的,20多年前,我剛分配到古樓區分局,幹的就是法醫,當然,我那時候年輕,給人做助手。”

    “那你後來為什麽不做了?”

    “年輕氣盛,看不慣老法醫敷衍了事的工作態度,爭論了幾次,他在領導那兒總給我打小報告,後來就把我踢到了街道派出所,從那之後我就跟法醫這行徹底拜拜了。但對於我來說,肢解一具屍體還是不成問題。關鍵在於如何肢解。”

    “你為了掩蓋呂愛青身上的幾處致命傷,把屍體切成上千片,把被刺穿的內髒也取走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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