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4448章 不要碧蓮(1/2)

作者:金鉉山字數:4380更新時間:2019-10-07 08:26:04

    “你告訴我,因為什麽把他給帶回來了?”匡有誌冷笑一聲,合著自己手底下還真幹出了這種糊塗事兒啊!晚上他接到市局大老板的電話,說二馬路派出所把一個大首長的貴客給抓走了,他都還有些不敢相信,畢竟在帝都這一塊當警察,眼色還是要有的,有些人哪怕你不認識,但是看人家的舉止做派,你心裏也該有點數啊!況且還是沒證據的,那你帶回來協調一些還不趕緊放人?

    “我們接到張家大院保安的報警電話,說那邊有人發生衝突,於是我就帶著兩個民警過去了解情況……”胡剛趕緊把情況給介紹了一下,在麵對匡局長的時候,他可不敢撒謊,但是這家夥還算是心裏有數,沒有直接就把小四兒給撂出來,畢竟他也是照章出警,並沒有什麽不妥之處。

    “那你們打算怎麽辦?”匡有誌冷哼一聲便問道,馬匹的,從抓人回來道現在起碼都一個小時了,你丫的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還不趕緊放人?法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哪怕是個真罪犯都得無罪釋放呢,更何況這隻是一件因為對方喝醉了酒以為被遭到鹹豬手的普通民事糾紛!

    這倒不是匡局長不一視同仁,一般民警在執法的時候,雖然要講究法律,但是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為了民眾考慮,像這種確實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如果說對方死活不承認,警方也沒辦法的情況下,一般來說,還是早點放人的,當然了,收足了二十四小時也可以,但是一般來說也沒誰這麽幹。

    像一些哪怕是喝醉了酒跟別人發生了衝突的,在沒有觸及刑事犯罪和經濟損失的情況下,也就是帶到所裏,讓當事人睡一覺,把酒給醒了,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什麽時候放人警察說了算,因為酒後發生衝突了,也可以拘押二十四小時,但警方一般為了體現社會以人為本,在沒有其他因素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都是會提前放人的。

    所以這才是匡有誌冒火的原因,馬匹的,沒證據,你還想扣留人家二十四小時嗎?

    “匡局長,剛才他們說,要把聶飛扣留到二十四小時之後才走。”蔣天謀就走上來說了一句,“而且另一方的當事人就在旁邊的休息室睡覺,警方並沒有對他們采取任何措施,就緊緊憑對方一句說聶飛猥褻了他女朋友,他們就死活要聶飛參與調解,並且在調解書上簽字,否則就要扣留他二十四個小時!”

    蔣天謀這也算是實話實說,剛才他去休息室那邊看過,那一男一女正在警察的休息室裏麵呼呼大睡呢,這就是派出所違規的地方,既然當事人說聶飛猥褻他人,那你至少也得對另一方進行詢問啊,不能對方說什麽,就是什麽,那要這樣的話,鄰居間有仇恨,然後就讓另外一個親戚或者朋友去幫忙誣告,那這還得了?警方本身就是要負責偵辦案件,還以公道,你這放任一方當事人去呼呼大睡,而把另外一方給扣留著不放,這明顯就是有失公道!違反了辦案程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