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679章 詢問(1/2)

作者:金鉉山字數:5084更新時間:2018-12-25 01:50:33

    劉坤民心裏怎麽不明白,梁博文這是在報聶飛那一箭之仇,但是說聶飛貪汙行賄,劉坤民是萬萬不信的,因為聶飛根本沒有這個動機,如果聶飛真要貪汙,當初港橋鄉的花海項目,他隨隨便便巧立名目也能貪個上百萬出來。

    因為聶飛是一個副科級的幹部,在洪涯縣來說調查聶飛也不是一件小事情,所以梁博文就主動到縣政府要做一個案情的說明,這個說明會,劉坤民和一幹班子領導自然是要參加的,當在會議上梁博文把這件事情一甩出來,大家夥又給震驚了一把。

    這是要幹什麽?梁博文和聶飛之間的真逗已經進入白熱化了嗎?梁博文才被海原市的調查組放出來不久就立刻對聶飛下手了?

    “我就問一句,檢察院有沒有切實可靠的證據證明聶飛有貪汙行賄的行為?”劉坤民手指頭就戳著桌麵問道,這突如其來的一個罪名把劉坤民都給弄得莫名其妙。“聶飛究竟貪汙了什麽?對誰行賄?你今天要講個明白!”

    “這個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掌握聶飛同誌貪汙行賄的證據,隻是因為有人匿名舉報,所以隻是先讓聶飛同誌接受調查,24小時候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話,就會放人。”梁博文便翻開麵前的文件夾介紹道。

    “至於貪汙行賄方麵,舉報人舉報的是聶飛在此次申請高速路出口的時候向水務局下屬的水資源公司借口以在省城辦事為由,支取了三十九萬資金,隨著高速路出口爭取成功,舉報人懷疑聶飛是用這三十九萬向某些單位或者個人行賄,中間夾雜著貪汙的行為。”

    梁博文這次算計得很精明,跟陳元林勾結在一起,為什麽甄友偉對聶飛爭取高速路出口的事情這麽支持?說白了,大家夥都知道,去省裏支持這些東西,那就是要花錢的,而且還是花的大價錢!

    所以聶飛回來甄友偉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詢問錢的事,然後又找蘭橋宏給確認了聶飛沒有交回到局裏一分錢,那說明了什麽?說明了聶飛在省城肯定是把這筆錢給花出去了。

    可是這裏又涉及到一個問題,按照我國法律來說,行賄罪,哪怕是國家公職人員行賄,那也不屬於職務犯罪的範疇,不屬於職務犯罪那梁博文作為掌管公檢法三個單位的主官就沒有插手的機會。

    而是應該由紀委對聶飛展開調查,可是紀委本身就是劉坤民這邊的人,聶飛幾次三番被紀委調查都安然無恙,梁博文自然認為交給紀委那邊也是無濟於事。

    所以他們幹脆索性就在那張所謂的匿名舉報信上加上了一個貪汙,隻要沾染上貪汙這倆字,那就是屬於職務犯罪的範疇了,檢察院就有了介入調查的口實,直接把聶飛給弄進去。

    但是因為是匿名舉報,所以隻能是先拿人,然後再搜集證據,如果二十四小時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話,那就得放人,等待以後有證據的時候再傳訊聶飛。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