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1737章 證明(2/2)

作者:金鉉山字數:5168更新時間:2018-12-25 01:52:31

    “我宣讀一下由同安省公安廳發過來的這張函:證明:茲有東江省海通市洪涯縣經開區副主任聶飛同誌被人舉報與他人通奸嫌疑,且通奸證據為照片三張,根據江銅市公安局上報洪涯縣公安局協查通報以及照片證明,我廳高度重視,現正式回複洪涯縣方麵,2008年3月5日晚七點,聶飛同誌正接受我廳廳長龍澤天同誌宴請且夜宿龍廳長家中,並無與人通奸嫌疑,特此證明!”

    張國忠剛宣讀完畢,下麵就“轟”的一聲,開始議論紛紛,眾人都搞不明白了,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啊?

    “博文同誌,你看看同安省公安廳出具的這份證明跟照片上的這個日期是不是同一天啊?”張國忠就笑盈盈地伸出食指在那三張照片的右下角“哆哆”地點了幾下,梁博文和馬光嚴的眼角一下子就瞟到了那張照片上,心中不禁大駭!心道糟了,這下子讓張國忠給抓到把柄了。

    任何一個犯罪案件都會有紕漏,不同的是紕漏隱藏的深與淺的問題,而馬光嚴他們所展現出來的紕漏,正好就是在照片上。

    因為要偷拍,所以他們必須得選擇那種不是很暴露的照相機,畢竟2008年代手機拍照像素並不是很好,用單反相機那又太暴露了,所以小巧玲瓏的數碼相機那是最好的選擇,可是這相機有個特點,就是很多型號上都帶有日期,拍照拍出來日期也就跟著在照片上了。

    而來自同安省省廳的這張證明就完全可以把聶飛的嫌疑給洗清了,人家那天晚上是去赴省廳廳長的宴會去了,就不存在在趙文紅所住的酒店過夜。

    而且人家的證明上已經寫得很清楚,是晚上七點,根據之前洪涯縣公安局了解的情況,聶飛是展會結束之後就招待趙老金吃飯,然後把趙文紅給送進了房間。

    那麽基本上這中間就沒有聶飛去跟趙文紅辦事的時間,當然在這件事發生了之後,紀委也找聶飛以及趙文紅和李玲等當事人談過話,詳細地詢問過相關的時間節點,可是現在這些都會因為這一紙證明給推翻了。

    當然,聶飛等人也有串供的嫌疑,但是那也沒關係,因為這個案子並沒有最後的定論,現在還處在紀委和公安機關交叉調查的期間,公安機關主要是調查聶飛沒有搞別人老婆的證據,跟江同市公安局方麵接洽,而這些詢問的記錄,全部都掌握在紀委的手上,這想要操作,那就太好辦了。

    而且同安省公安廳提供的這張證明已經完全把聶飛的嫌疑給洗清了,吃完飯最早也得從五點鍾開始了吧?那人家七點鍾就去赴宴也說得通,赴完宴之後就住人家家裏了,那聶飛也就沒有搞別人老婆的嫌疑了。

    馬光嚴總不至於還要堅持著聶飛肯定是把趙文紅送進房間裏還搞了一炮再走的吧?這完全就是在挑事了,他要敢這麽說,張國忠恐怕就要直接拍桌子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