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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解決遺留問題(1/3)

作者:小樓昨夜輕風字數:7682更新時間:2018-12-25 17:37:18

    怎麽不可能?違法建起來的房子,那都是有可能的,建起來了,賣給了老百姓,這下可好,收了錢,開發商全不負責任,一走了之了。

    業主怎麽辦,鬧唄,總之原因不管,隻要結果,要政府拿證。

    土地政策近年是越來越嚴了,區縣沒有領導願意擔這責任,不過信/訪也是大事兒吧,所以很多地方就先頒發了房產證,土地證條件成熟後,可以考慮辦理,不過這隻是說說,幾乎都沒有進行後續的跟蹤管理。

    陳功想著,是呀,房產證相對辦理容易一點兒,雖然審核嚴格,不過一套房子就這麽大,測量測量就行了,土地不一樣,土地供應的程序到處都查得嚴,一旦發現違法用地,那可是丟帽子的事情呀。

    不過很多都是老問題,多年遺留下來的,因為當時沒有及時完善,後來的領導又不想去冒這風險擔責任,雖說是為民辦事兒吧,如果受個處分可就劃不來了。

    陳功問著,“這種情況有多少?”

    行政審批處的處長回答著,“陳局,可不少呀,因為還包括一些農民安置小區,大部分都建在了集體土地上麵,不過為了安撫人心,房管局那邊兒便按政府要求把房產證給發了,土地沒有征收,所以國土證還發不了。”

    陳功想了想,土地沒有征收為國有,確實發不了國土證,不過時間這麽久了,怎麽沒有人去管理,“這些安置小區現在的土地證仍然沒有征收?”

    “沒有,一年市裏建設用地指標本來就少,用於住宅開發的更少,每年各區縣都望著這指標來賣地,怎麽可能用它來覆蓋這些已經建好的安置小區。”

    是呀,這些緊缺的指標都是地方政府用來保發展、創收入的,這可是白花花的銀子呀,不過這些安置房和遺留問題必須得解決,一直拖著也不是辦法呀。

    這些問題不解決,以後房地產登記局一旦成立,麻煩事情太多了,“嗯,這些問題我知道了,我回去想想,你們有什麽好的辦法也可以和我講,就這星期必須得有個說法,不能再拖了。”

    不懂就學習,陳功回到辦公室以後,打開電腦開始查詢,有什麽好辦法可以讓這些土地不用走征收程序就能轉為國有土地呢?

    傻傻的研究了兩天,陳功最後發現,媽的,這土地管理大法上麵不就有嗎?自己還把省市文件都翻出來研究。

    國家土地管理中明確規定,凡是城市中的土地,都屬於國有土地,這城市是指什麽,也沒有作任何的解釋,那就不用管它,隻要算個城市,不管大小都能用,不外乎就是自己來擔這個負責任而已。

    陳功馬上安排下去,讓各區縣實地調查那些已經建成而沒有頒發土地證的項目,隻要是項目範圍內,原來的農戶安置補償工作已經完成,全部以確認方式轉為國有土地,安置房的由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來辦理土地證,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加強巡查,沒有銷售的項目,該拆的一個不留,已經銷售的項目,先處罰,再完善手續。

    市裏為此專門下發了關於保障用地和加強用地管製的文件,讓各區縣立即辦理,月底前就把清理和整改的情況上報,最後市裏統一組織驗收,沒有及時處理的區縣,全市進行通報。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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