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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陸軍編製〔五〕(2/3)

作者:木林森444字數:6722更新時間:2018-12-26 11:29:41

    而且既使將機動性排除,82迫擊炮的炮彈3.62公斤,1名士兵最多隻能攜帶3發,以一個組8人計,迫擊炮將分拆三人攜帶,剩下5名士兵最多隻能帶15發炮彈;而60迫擊炮的全重輕了一半還不止,隻用兩人分拆攜帶,而且炮彈重隻有1.45公斤,在同樣的負荷下,1名士兵可攜帶6-8發,以一個組隻有6人計,4名士兵最多可以帶32發炮彈,即使是攜帶迫擊炮的戰士,由於負荷,還可以再帶2發炮彈,因此一個6人60迫擊炮組最多共可帶36發炮彈,火力的威力雖然不足,但火力的持續性卻要比82迫擊炮強得多。

    最後羅嶽認為一個班設2個擲彈筒組己是極限,因為除了兩個擲彈筒組以外,一個班實際的作戰人員隻剩下8人,因此如果再加設擲彈筒組,就會影響正常的作戰了,總不能一個班的人員全部都打擲彈筒,而沒有人守衛陣地,更沒有人衝鋒拚刺刀。

    羅嶽的這些觀點得到了一部份軍官的認同,因此堅決要求增加60迫擊炮時編製。經過討論之後,陸軍部決定在甲種師的連級作戰部中,設迫擊炮排,而乙種師暫時不設,然後視實戰效果再做調整,這才平息了這場爭論。

    營級的編製到是沒有什麽爭議,除了三個戰鬥連之外,設機槍連和迫擊炮連各一個,機槍是選用正在研製中的通用機槍,以8人為一個機槍組,全連共配備12挺機槍;迫擊炮當然就是82迫擊炮,也是以8人為一個迫擊炮組,共配12門82迫擊炮。

    而團級的編製,和以利相比就有較大的改變,支援武器為機槍營、迫擊炮營和野戰炮營。機槍營配備18挺馬克沁機槍和6門50毫米速射炮,其實50毫米速射炮做為陸軍武器並不適合,因為當炮用口徑太,射程又近,威力很有限,而當機槍用又顯得過於笨重,一門50毫米速射炮的全重超過300公斤,移動不便,而且現在軍隊裏又沒有防空的要求,因此50毫米速射炮最適合的還是做為艦載的近防武器。

    但陸軍中仍然需要一種1000-1500米距離的壓製性速射武器,在這個距離上,馬克沁機槍的射程不夠,而60迫擊炮雖然可以壓製敵饒機槍,但射速又有限。其實最理想的武器是大口徑重機槍,如穿越軍隊的89式12.7毫重機槍,或14.5毫米口徑重機槍,不僅能在1000-1500米的距離內進有效的火力壓製,而且還可以對一定的抗輕裝甲目標、掩體、以及低高度防空,畢竟離飛機走上戰場的時間也不過隻有6、7年而己。

    不過現在工兵廠還沒有製造出大口徑的重機槍,因此隻能先用50毫米速射炮頂一陣,另外航空時代也快要來臨了,陸軍對30、50毫米這類口徑的速射炮很快就有大需求了,也算是提前做技術儲備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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