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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六章 處罰(下)(2/3)

作者:木林森444字數:6528更新時間:2018-12-26 11:30:35

    也有人提議,可以采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處理方式,但也遭到了否決。雖然從表麵上看投票是最好的方式,但由於這次的分歧過大,而且持兩種觀點的人數大體相當,即使一方在投票中獲勝,也是微弱優勢,必會令失敗的一方心中不服,容易造成整個穿越集團的分裂。因此最理想的辦法是在這兩種觀點中進行折中,找出一個能讓大多數人覺得滿意的處理方式。

    應該要做到這一點,是相當難的,不過經過五個人一的討論,居然還真的想出了一個處罰方式,稱為“限製公共行為”,即在限製時間裏,不僅免除全部的公共職務,也不得在任何機構、企業、工廠任職,更不能參與、組建、參股任何機構、企業、工廠,己在機構、企業、工廠中任職,將強行解職,己組建或在機構、企業、工廠中參股,由政府按市場價格收購,或進行拍買;但在此期間內,個人可以保證行動自由,並且仍然亨受華東政府提供的如住房,生活費福利待遇,以及存款、不動產利息。簡單的就是:人是自由人,但什麽事都不能做了,收入除了華東政府提供的生活費之外,隻有銀行利息,出租不動產等。

    華東政府在成立之初,由於工作崗位有限,因此給每個穿越者製訂了一個基本生活費標準。雖然現在基本已經沒有打醬油的穿越者了,就是再不濟的人,也會在幾個企業裏掛個股東,每年都會有一筆分紅收入。當然這些企業則是借此以合資經營的身份享受政策優惠,雙方各取所需。而靠著這些分紅收入,隻要是沒什麽進取心的穿越者,也都能過上比較富足的生活。

    不過華東政府並沒有取消基本生活費,而且標準還有了大幅提高,畢竟對穿越者來,蚊子再也是肉,有總比沒有要好,而且現在華東政府的財務狀況良好,沒有必要省這點錢。而在“限製公共行為”期間內,靠基本生活費也能保證生存,至少不會餓死。

    不過盡管在“限製公共行為”期間,可以保證基本生活和人身自由,但由於什麽事都不能做,什麽活動都不能參與,等於是把一個饒一切清零了,這個處罰也不能算不輕的。

    現在華東政府正在發展期內,發展的機會眾多,再加上有政府的大力扶持,而且大家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線上,因此無論是經商,從軍,參政,都是創業的大好時機,可以隻要是不犯大的錯識,就是慢慢的熬工齡,攢資曆也能出頭,甚致是犯點錯都有時間彌補,而頭腦靈活的人則用不了幾年就能起家,因此絕大多數的穿越者或是自己單幹,或是與別人合股,都在經營自己的事業,而且有不少人都已取得了不錯的成就,身家己達到數十萬,甚致是近百萬銀元。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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