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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德國使團(四)(2/3)

作者:木林森444字數:7244更新時間:2020-02-19 00:01:06

    其實華東**在山東、津等地區時,對歐洲教會還比較寬容,不僅允許教會在華東**中繼續存在下去,依舊可傳教,發展教徒,而且還有一部份元老經常往教堂跑,參加禮拜、彌撒等活動, 甚致接受洗禮,還有幾名元老在教堂裏舉行了婚禮。

    當然華東**這樣做,並不等於對教會放任不管,隻是由於在這個時代,教會的問題非常複雜,絕不僅僅隻是在宗教範圍,而是牽扯到政治、社會等方麵,而且歐洲教會現在己在中國發展了數百萬教徒,包括一部份有社會身份、地位的中國人,並和各國的官員、商人有廣泛的聯係,稍有不當就會造成重大的社會事件,庚孑國變就是由教會問題引起的,因此也不能簡單粗暴的取締了事。

    華東**允許教會存在,並行事宗教活動的同時,對教會的管理也十分嚴格,並成立了專門的機構,管理教會,主要的管理思路就是將教會的活動限製在宗教的範圍內,絕不允許教會涉及到政治活動,但凡發現有教會或教士從事政治活動,將會受到嚴懲,華東**是毫不留情的。不過受到懲處的是教士個人,而不會關閉教堂,即使是將一個教堂裏全部教士都一鍋端了,也會再換一批人來主持,禮拜、彌撒什麽的活動都照常進行,這樣其他教徒仍然可以在教堂裏進行活動,對換不換人並不在意。

    其次就是取消了傳教士、教徒的特權,由於教會是來自歐洲,因此在中國傳教過程中,多少都會借用一些外國的力量,享有一定的特權,並對教徒也多有維護,其中有些性質惡劣的傳教士甚致公然庇護作惡的教徒,而中國的教徒中有相當一部份也是衝著教會的這些特權入教,借教會的勢力違非做歹。但在華東**的管轄範圍內,教會、傳教士、教徒都不會在有一點特權,和其他宗教完全一樣,再想借教會的勢力胡作非為已是不可能了。

    華東**還有一招就是控製教會的財政大權。盡管教會是宗教機構,但也不是完全不食人間煙火的,教堂需要打理、維修,教士們也要吃飯,還要定期舉行禮拜、彌撒等活動,這些都是要錢的。而教會的收入主要來自兩個方麵,一是信教者的捐贈,一是其他產業收入,如地產、田產,有的教會還兼辦學校,收取學費,還有出售一些宗教物品等。

    但華東**將教會的其他收入全部禁止,除教堂之外,將其他的房產、地產之類全部沒收,宗教機構要那麽多產業做什麽;而教士的生活費、教堂的日常維護費用都由**支付;並禁止教會兼辦學校,傳教士可以兼任老師,但必須是在專業的學校裏去任教。

    而對教會的捐贈收入,華東**當然是無法禁止,但華東**要求教會將捐贈、開支全部記帳,並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上報,同時教會組織活動也必須申報,這樣了解、控製了教會 的財政大權和組織活動,也就可以將教會牢牢控製住了。

    最後一點是,華東**隻承認現有的主持教堂的外國傳教士,而對新來的主持者一概不認可,即使有上層教會的委任也沒有用,因此一但現有的主持神父死亡、調任或是因犯罪被捕,華東**就會自行任命新的主持神父,當然都是中國的教徒。雖然中國教徒中也不乏有真正的虔誠信教者,但畢競是中國人,絕大多數人還是會站在自己的祖國一方,何況現在是華東**當家,外國人在這裏早己不能高人一等了,媚外者自然也失去了其生存的空間,新任的中國主持神父基本都能和華東**保持一致。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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