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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九章 第二次長崎事件(二)(2/3)

作者:木林森444字數:6216更新時間:2020-10-26 01:54:14

    警察局的負責人也不敢怠慢,畢竟是外交事件,而且抓到了17名美國士兵更是燙手的山芋,關也不是,放也不是,於是趕忙來見日高壯之丞,向他報告事情的經過。

    而日高壯之丞一聽,比警察更明白是怎麽回事,因為他十分清楚,日本民間對華東**的敵視態,因此有人憋著在岸上逮住幾個華東**的士兵打一頓,一點也不足為奇。但這次來訪的華東**艦隊紀律嚴明,一直都嚴禁士兵上岸活動,更不要說是上街,而且華東**的4艘軍艦並未靠岸停泊,而是在港口中下錨,上岸需要用小艇接送,因此也基本不可能有人偷偷離艦上岸。這次事件肯定是和華東**沒有關係,要麽是日本人把美國人當中國人打了,要麽是找不到中國人,隻有拿美國人撒氣,當然後一種可能性更大一些,畢竟中國人、美國人還是很好分辯的。

    不過知道事情的真像是一回事,但怎麽處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現在事情鬧得太大,死人都死了十幾個,要是日本人,死了也就死了,但偏偏還死了三個美國人,確實不好收拾,老實說這己經不是日高壯之丞這個級別的官員所能夠處理的了,因此麵對斯帕雷的抗議,日高壯之丞也隻能表示,現在自已己經沒有權力處理這件事情,隻能由兩國**來協商解決。

    斯帕雷聽了,也知道日高壯之丞說得有道理,畢竟鬧到了這一步,壓是壓不下來的,隻能由雙方的政客協商解決,不過斯帕雷這時還保持著清醒的頭腦,向日高壯之丞提出了四點要求:第一保障17名被抓捕的美國士兵的安全與權利,在外交交涉未完成之前,不得對他們進行審問,同時受傷人員要得到良好的醫療救治;第二艦隊希望派遣4名參謀上岸,看望被捕及受傷成員,並監視日本的處理行動,要求日本派遣人員配合;第三要求將一部份軍艦開出長崎港,在港外駐泊,要求日本配合;第四在此敏感時期,要求雙方都保持克製及善意,不得做出任何挑恤威不理智的舉動來,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

    應該說這四點要求確實用心良苦,前二點是保障被捕及受傷士兵的人身安全及個人權利,後二點則是為艦隊著想,因為出了這事之後,美國和日本之間的互信關係己蕩然無存,再將艦隊留在長崎港內是十分危險的事情,萬一雙方再發生衝突,或事件的解決向惡化的方向發展,那麽艦隊在港內無異於是甕中捉鱉,還是停泊在港外為好;而且事情到這個份上,雙方的警覺之心大起,有一點風吹草動都有可能造成誤判,那麽在這個時候,雙方自然是都要警言慎行,以防意外發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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