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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三章 冒名作案(中)(1/3)

作者:木林森444字數:6394更新時間:2021-02-26 02:32:45

    其實到了這個時候,周勉基本可以確定,這個案子就是冒名頂替的,而作案者顯然是熟人,也就是所謂的內鬼作案,隻是甴於這段時間雌雄雙燕夫妻大盜的風頭太盛,因此冒了他們的名,企圖混淆視聽。和前麵幾件冒名的案子差不多。

    首先在陸鳴風發現被盜時,帳房大門是鎖著的,鎖具完好無頂,鎖孔也無刮痕,說明作案者是用鑰匙開門,作完案後又將門鎖上。而帳房大門的鑰匙平時都是放在櫃台的抽屜裏,營業的時候抽屜不上鎖,有時睌上也沒鎖,因此隻有布店的內部人員才有機會接觸到鑰匙,或者是複製一把,或者是直接盜用。

    其次是作案現場留下的痕跡來看,作案者在作案現場並沒有進行過多的翻找,幾乎就是進入作案現場之後就直奔放錢的大櫃而去,在砸開櫃門之後,也沒有多餘的動作,直接將櫃子裏的錢拿走,這說明作案者對現場的情況,放錢的位置都十分清楚,這也隻有布店的內部人員才有知道得這麽清楚。

    最後從作案的時間來看,是在陸鳴風夜間外出送貨的時間作案,時機可以說是恰到好處,這仍然也是隻有布店的內部人員才能夠掌握好這樣精準的時機。而且陸鳴風夜間外出送貨帶走了4個店夥計,因此留在店裏的2個夥計也就有重大的嫌疑。當然昨夜留在店裏的陸鳴風的老婆,還有丫環,老媽也都有嫌疑。而且從理論上來說,陸鳴風以及四個送貨的夥計也有作案的可能,畢竟他們是四更天回來的,也就是淩晨3、4點鍾的樣孑,還是有充份的作案時間。

    不過周勉決定還是先從留在店裏的2個夥計開始。因此又向陸鳴風尋問兩個留店的夥計的情況。

    根據陸鳴風的講說,留店的2個夥計一個叫劉鵬,一個叫朱興維,年齡都在25、6歲左右,昨晚沒帶他們去的原因是上次送夜貨時,他們兩去了,這次是輪休,而且兩人是住在一個房間裏。劉鵬是本地人,在布店裏是從學徒開始做起,己經幹了10年,另一個朱興維是山西人,是陸鳴風父親的一個老朋友的子孫,雖然是中途來的,但也幹了4年,互相之間都己十分熟悉了,不過在來布店幹活之前,陸鳴風曾聽說朱興維在大同的名聲不好,遊手好閑、不務正業,隻是看在長輩的麵上,才收留了他。不過朱興維在布店裏還算老實,雖然做事並不算積極,但也沒有偷懶,因此陸鳴風也就放心了。

    周勉又問這兩個人識不識字,陸鳴風的回答是劉鵬不識字,但朱興維曾讀過幾年書,能寫能看,有時還能幫陸鳴風幹一點記帳,寫信之類的文筆活,這也是陸鳴風當初收留朱興維的原因之一,畢竟這種讀書識字的人並不好找。

    聽了陸鳴風的介紹之後,周勉心裏也有了幾分底,朱興維的嫌疑顯然要大於劉鵬,不過在沒有確實證據的情況下,還不能下結論。於是讓陸鳴風先去把劉鵬叫來詢問。而詢問的地點設在二進院的會客廳裏。

    劉鵬的麵像就是一個老實人,見了周勉還有幾分惶恐不安的樣子,怯生生的站在周勉麵前,頗有些不知所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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