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159章:治國秘事(2/2)

作者:青絲引馬字數:6414更新時間:2018-12-26 14:03:57

    在地方上,在各府縣的重要地方,明皇還設置了巡檢司,負責把關盤查、緝捕盜賊、盤詰奸偽。 1370年,明皇下令設科取士,士人參與科舉考試必須通過三場的考試,不過寫法或偶或散,無定規。某些野史記載,明皇出生貧寒,並且早年做過和尚,所以十分忌諱“光”、“禿”等字眼,就連“僧”也不喜歡,甚至連和“僧”讀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樣厭惡;他曾參加過紅巾軍,因此不喜歡別人說“賊”、“寇”,連和賊讀音相近的“則”也厭惡。但經過現代學者考證,此類記載多為不實。明皇從未忌諱談及自己曾為和尚,《大明皇陵碑》及明太祖禦筆詩文等都大談少年時做和尚的事跡。野史稱明皇忌諱“光”“禿”“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

    以上關於“文字獄”的記錄,不見於《明史》《明實錄》等較正式的史書。經王春瑜、陳學霖等曆史學家考證,大多為不實記載。

    如上文提到的徐一夔,在野史中記載為明皇所殺。但是據《杭府誌.職官表》和《杭州府誌.古今守令表》,徐一夔直至建文二年仍然在世;徐一夔所寫的《故文林郎湖廣房縣知縣齊公墓誌銘》,其日期為建文元年。因此“明皇因文字而殺徐一夔”為誤。

    野史記載僧來複(見心)的《應製詩》中有詩句觸怒明皇,被斬。然而考證《補續高僧傳》《繼燈錄》,可得知僧來複是因為胡惟庸謀反時,與胡惟庸互通消息而被殺,告發者為僧智聰。(所謂觸怒明皇的《應製詩》,其實收錄於《皇明雅頌》,頗得賞識。)

    上文提到的文字獄使文官人人自危,不得不設計標準措辭,實情是戶部尚書茹太素等人所寫的奏折過於冗長,字數一萬多,朱元璋為防止再次發生,設立了文體規矩。

    所設立的文體規範,有“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除凶惡字樣以外,無其他應避忌諱”的規則,意思是說如果皇帝的名字為兩個字,使用此二字中的任何一個字無需避諱,也無需避諱皇帝名字的同音字。

    編輯本段緊抓教育

    明皇在創立明王朝的過程中認識到,元朝之所以滅亡,除了統治者本身的素質以外,整個社會失於教化也是一個原因。因此,一登上皇位,他就采取了一係列強製措施,興建學校,選拔學官,並堅持把“教育工作”作為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為了選拔能聽命於皇帝的官吏,明朝政府規定科舉考試隻許在四書五經範圍內命題,考生隻能根據指定的觀點答卷,不準發揮自己的見解。答卷的文體,必須分成八個部分,稱為“八股文”

    九年(1376年)六月,山東日照縣知縣馬亮任職考滿,入京覲見皇帝,州裏給他下的評語是“無課農興學之績而長於督運”。針對這個鑒定,明皇的批示是:農桑乃衣食之本,學校是風化之源,這個縣令放著分內的事不做卻長於督運,這是他的職責嗎?結果,那位馬縣令不但沒有晉升反而被“黜降”了。

    類似的事很久以前就發生過了。洪武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退朝之後,明皇召儒臣談論治國之道,大家暢所欲言,隻有國子學官李思迪和馬懿沉默不語。明皇極不高興,把他們給貶了。之後,在下發給國子監的“通報”中說:身為人師,應該“模範其誌,竭胸中所有,發世之良能,不隱而訓……”李思迪和馬懿,出身草野,現在能與皇帝議論國是,皇帝這麽虛心請教,他們竟連一句話都不願說,對皇帝尚且如此,還能指望他們盡心盡力教學生嗎?

    對待“高級教師”(國子學官),明皇的標準更高了,除了關注國計民生,還要具備參政議政的素質。嗬嗬,可以想見,那些生活在洪武朝的老師,尤其整天在明皇眼皮子底下晃悠的國子學官們,日子真是如履薄冰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