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炎麟說:“應該是同一個人。凶手割肉的部位幾乎完全相同。這是本案凶手獨有的signature(行為標記)。”
“可是,頭三名被害人明顯遭到過肢解。再被分別包裝後棄屍……”
“那取決與凶手手裏的工具和所處的環境。”
羅炎麟問鍾慶順。“能大致估計出凶器種類嗎?”
鍾慶順略顯猶豫。“凶手這一次好像隻使用了一種凶器。好像是一把普通的刀子。所以割肉時比較吃力。”
羅炎麟點頭。“如果他手裏有電鋸和斧頭以及足夠的時間,他一定還會像以前一樣。”
他四下望望,問王樹林。“這座農貿市場在城市的什麽位置?”
“市中心偏西。”王樹林說。“這一次幾乎明目張膽,他都用不著給我們打電話提示棄屍地點了。”
羅炎麟問:“你們這裏的交通監控設施怎麽樣?”
“隻有靠近市中心的鬧市區有攝像頭。我已經派人去交通大隊調取了錄像帶了。”
鍾慶順和另外一名法醫助手把屍體搬到車外。聚集在遠處,充滿心奇的群眾正一個個抻長脖子瞧看。看見抬出一個白花花的東西,雖然看不真切,也都一個跟著一個發出唏噓,脖子抻得更長。
物證科的技術員隨後進入轎車收集物證。
15:09
Y市公安局刑警隊辦公室。
鍾慶順剛剛進行了初步屍檢。有了檢查頭三具屍體的經驗,他現在的思路已經很明確。沒有了咄咄逼人的慕容雨川,他頓感壓力減輕,重獲信心。但願那家夥呆在貴州大山裏,永遠別回來。
他告訴王樹林和羅炎麟,死亡時間大約在十二個小時以前,也就是昨天晚上七點到九點鍾之間。他順便還說,被害人的脖頸上有被勒拽的痕跡,但沒有造成頸部軟組織與軟骨損傷,有可能造成短時間窒息昏迷。
王樹林問:“那被害人的死因是什麽?”
“這一次可不是靜脈注射空氣。死者的心髒、血液都沒有問題。她的死因是由於尖銳的凶器直接擊打頭部太陽穴所致。”
羅炎麟問:“你說被害人曾經被勒昏過?”
“是。”
“是被什麽累昏的。”
“哦。對了,是用被害人的挎包帶。”
“被害人的挎包帶?”
“對。挎包丟在車裏,包帶的寬度與勒痕完全吻合。”
羅炎麟想了想又問:“我注意到被害人的一隻腳上粘著一條膠帶。你檢查過嗎?”
鍾慶順點頭。“她的雙手雙腳,還有嘴巴上都殘留著膠帶的痕跡。似乎她被捆綁過一段時間。”
羅炎麟沉默片刻,說:“看來凶手跟死者認識。”
“你怎麽知道?”王樹林和鍾慶順疑問的看著他。
羅炎麟說:“這輛車應該是被害人開的車,轎車的樣式與顏色符合年輕女性的身份。被害人在北海道餐廳工作,是一名女體盛藝妓,姓孫。我昨天晚上去餐廳見一位朋友,那時她剛下班,我見過她一麵,時間大約在晚上六點多種。天已經黑了。她一個單身女人,夜晚獨自開車回家,半路上不可能讓一位陌生人搭車。所以,襲擊者應該在她上車或者下車時動手。”
王樹林打斷。“你怎麽確定她一定回家,也許她會去什麽地方會見什麽人?她幹那種工作,認識的男人肯定很多。”
“她平時也許喜歡瘋玩,但昨天應該下了班老老實實呆在家中。”
“為什麽?”
羅炎麟推了推眼鏡。“你沒有注意蒙在她臉上的內庫。上麵粘著衛生護墊。一個來月經的女人應該不會半夜出去和男人約會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