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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焦局長(1/3)

作者:符號01字數:5790更新時間:2018-10-11 19:16:53

    再說春皓、王律師,此刻,緊趕慢趕從沁水到了晉城,到了中級法院。一樓大廳裏的樓道口,值班的門衛不讓上樓,用值班電話跟樓上的執行局遊誌堅通了話應允後,門衛一揚手說:“好,你們上去吧。”

    春皓、王律師這才上樓。

    王律師不是一步一步抬,而是跑。

    春皓也跟著加快步子,問:“哎,追搶犯,還是被強盜追?跑恁快幹啥?”

    王律師頭不回速度不減,說:“抓緊再抓緊!遊局長一分鍾後要出辦公室,要出去辦案咋辦?遊局長一走,我們又球啦,又要得半天一天耽誤。”

    春皓說:“他剛答應我們上去說話,瞬間以有公事為由把我倆晾曬那兒,不可能,於情於理不符。”

    王律師說:“於情於理不符的事多了。院長或者高院領導、市委市府領導約見他,他能辦你這個球事?他會叫你前半等到後半,後半又等到明日。”

    春皓說:“你就愛胡猜亂蒙!那種情況那種幾率太小、太小。”

    王律師歎道:“我日他得,幾率再小,萬分之一的可能就要誤我們的大事。”

    他倆爭論著,話下已到三樓的遊局長豪華的辦公室門口。那棕紅色的油漆木製獨門看上去也很有氣派。

    王律師用手敲了敲門。

    “請進。”

    聽到遊局長說“請進”,王律師用手在橢圓形把手上一擰,門開了,隨即邁步進去。

    春皓隨後跟進。

    遊誌堅在辦公桌前坐著,見兩個湖北人進來,稍一揚手示意來人坐下,另一隻手拿著電話聽筒,嗯啊了幾聲,對著話筒說:“好的,我讓他們馬上過去找你。”

    春皓不卑不亢地坐下。王律師小心翼翼地站著,陪著謹慎的笑臉。

    春皓厭惡王律師的形態猥瑣。雖然,他也知道出門在外三分小,但和權力機關執法部門的頭頭腦腦談工作過分卑微,讓春皓心裏半天不舒服。

    放下電話聽筒,遊局長大著嗓門,音高節奏很快地說:“我已經跟城區法院的焦局長通了電話,他這會兒在城區法院執行局辦公室等著你們,你們這個勞動仲裁案子,按法律說法院必須立案執行;沁水法院執行局提出要什麽法律條款、依據,似乎有那麽一丁點兒道理。中院分管執行的尚副院長也非常重視,責成我們中院執行局查找有關最高院的批複、司法解釋和勞動仲裁案子中的法院執行的案例。城區法院執行局焦局長那裏有一份司法雜誌,上麵有權威部門的司法解釋,你們去抄寫一份。”

    春皓用普通話說:“遊局長,你可以用電話跟沁水法院執行局的遊局長、分管執行的邱副院長通報一下啊,這樣他們不會說我們抄寫的文字是湖北人隨便臆造的。我的意思是說,為了牢靠為了我和王律師免得沁水——晉城,晉城——沁水來回周而複始地跑,除了中院領導口頭跟沁水法院相關負責人打招呼外,是不是要把抄寫的文字上加蓋一個中院的公章?”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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