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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迂回有路(3/4)

作者:普如是字數:9676更新時間:2020-09-11 04:07:18

    

    徐夢蕾又補充道,收縮集團手上的現金,能集中多少就集中多少,總之資金方麵必須萬無一失。

    

    時間緊迫,他們商談完,便開始分頭開行動。由於浩洋負責召開會議,詹麗娟負責收縮集團現金,這樣安排的目其實很簡單,財務中心是詹麗娟下屬部門,詹麗娟做這個更合適。另外讓於浩洋先去探探店長們的口風,如果衝突激烈,徐夢蕾這還能有轉圜的餘地。

    

    徐夢蕾在聯係完王東陽後,便驅車趕往王東陽的律師事務所。進門後,雙方沒有再客套,直接進入主題。徐夢蕾把公司的情況、翁百川的商談過程和後要與幕後黑手代表見麵的事情都一一地告訴了王東陽,惹得王東陽直罵翁鐵塔。同時,建議由自己陪同徐夢蕾去見他們,摸摸底細。畢竟法律方麵,王東陽還是道行還是深一些。

    

    王東陽也這兩的行程和徐夢蕾溝通了一下,他先是去通過自己的朋友翁百輝接觸了一下公訴人,公訴饒意見很明確,法律是講證據的,隻要有人證和物證,他們就可以相信唐之信是冤枉的。

    

    然後又去找了審判這個案件的法官穀瑞陽。穀瑞陽和王東陽倒是沒有什麽緣故關係,王東陽是律師,穀瑞陽是法官,因為一些案件經常見麵,一來而去的,打過一些交道,但也僅限於工作上的往來。

    

    穀瑞陽看過王東陽帶來的《員工虛擬持股協議》和電腦相關記錄之後,以他多年判案的經驗推斷,唐之信極大可能是冤枉的。但這些證據不足以證明這個事實,還需要更強有力的證據。這些王東陽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當然知道。

    

    “但最後穀瑞陽問了一句關鍵的話,像是在暗示什麽?”王東陽道。

    

    “哪句話?”徐夢蕾問道。

    

    “協議丟失,你們立案了嗎?就是這句話才讓我恍然大悟。這幾我們一直像大海撈針一樣尋找證據,把注意力都放在了丟失的協議上了。真正重要的事,卻把它給忘了。”

    

    “你是,我們應該讓警察來替我們找?”徐夢蕾好像明白了一點。

    

    “是的,咱們先假定這十個店長早就和這個幕後黑手達成了某種交易。既然是交易,肯定會涉及物和錢。他們也不會愚蠢到相信這十個店長的口頭承諾,相反這十個店長也不會把協議白手送人。所以錢物交易必不可少。假如我們能順著這個線查下去,先查財務往來,財務往來隻要不正常,店長這個口應該就能突破。隻要有人證和物證,我們就能證明之信是冤枉的。”

    

    “那如果他們的錢財往來是現金交易呢?”徐夢蕾問道,這個問題確實是重點。

    

    “員工入股資金是2000萬,對方於浩洋和詹麗娟的價格是五倍。假如你是這個幕後黑手,你會出多少錢來買員工的股份來安員工的心呢?暫且不是否真的出這麽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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