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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八章 好市民獎(2/2)

作者:曲神字數:4744更新時間:2019-09-20 15:55:12

    如今好了,壞人落網了,我心裏也就踏實了。實話,這些錢我還真不想要,這些事本來就是我們該做的,為什麽要拿錢呢?

    再了,師父曾經告訴過我,飛來橫財也可能會伴隨著橫禍,有時候命中沒有那筆財富,強行得到,到最後怕是落得個會傷身傷財的下場。

    這麽大的事,我尋思著,是不是該跟嵐鶯商量商量,她不是懂占卜嗎,我想讓她幫我卜一卦,到底是福是禍。

    於是我讓兩個民警先出去等我們幾分鍾,收拾一下我們就下去。

    他倆關上門出去了,我耐不住內心的激動問道:“鶯,十萬塊錢啊,我在考慮該不該拿這筆錢!”

    “什麽玩意兒?你傻了,幹嘛不拿,有錢都不要啊!”嵐鶯皺起眉頭,不可置信的看著我道。

    我苦笑著跟她:“不是不想要,隻是我覺得,為民除害本來就是義不容辭的,為什麽要拿錢來作為獎勵。還有,我師父過,錢財身外物,如果有飛來橫財,那可就得心了。所以我想讓你幫我占卜一下,看看該不該拿這些錢。”

    “你還真是傻了,我猜你一定曲解了你師父的意思。所謂飛來橫財,指的是偷來、搶來或是撿來的錢,這種錢自然是不能拿的,可警察給的錢,你怕什麽!”

    “那到底還算不算卦了?”

    “算你個頭,趕緊收拾東西下去,別讓人家等太久。”

    “哦……鶯,這錢你也有份,咱們一人一半吧。”

    “我……算了,你留著吧。”嵐鶯擺了擺手,竟是一分錢都不打算要。

    我很好奇,有錢為什麽不要,難道她自己有存款,看不上這區區五萬塊錢?

    我也懶得想,既然她不要,我就暫時保管起來好了,將來如果她需要錢,我還是會拿出來幫助她的。

    去警局辦了繁瑣的手續,拿到了十萬塊獎金,同時也了解到了案件的進展,還把我們的手機還給了我們。他們,屍體已經在挖掘中了,目前已經挖出了兩具屍體,由於工程量太大,要挖出屍體,同時又要確保不破壞黃河大橋,可能需要一段時間。

    他們還特別叮囑,關於這件案子,千萬不能跟任何人提起,一個字都不能,否則肯定會謠言四起,到時候勢必會引起社會恐慌。

    這個我自然是知道的,謠言經過很多人口口相傳之後,原本很普通的一件事,也會被傳的神乎其神,到那時肯定會給一部分人帶來恐慌。

    臨走的時候,民警讓我們簽了一份保證書,保證不跟任何人提起這件事,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我這個人別的不敢,我敢保證能管住自己的嘴,至於嵐鶯,我相信她也不會出去的。

    離開警局,我去銀行把錢存了,然後請嵐鶯吃了個飯,剛剛吃完飯,接到了馬玉顏的電話。

    電話裏她告訴我,張大春那邊好像出了點事,讓我趕緊過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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