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會了,不賺錢人家喝西北風啊,人家訓教猴子也不容易,再了,賺了錢給猴子買好吃的,不也挺好嗎。這種想法也沒錯,但我怎麽看都覺得這幾個人不像是那種心善的人,他們會拿出多少錢給猴子買吃的,仔細想想就該知道了。
利用動物進行商演,這種行為犯不犯法我還不清楚,反正我是很反感的。還有馬戲團演出,馬戲團裏的動物,哪個不是很就被抓去,每關在籠子裏,幾乎每要挨打。等到它們慢慢磨去獸性,甚至見到馴獸師就害怕的時候,就是合格的一員了。
可是那些無法馴服的野獸呢,它們最終的下場是什麽?動物中可能也有性子烈的,如果無法徹底馴服,人們會把它們放回大自然嗎,還是送去動物園保護起來?
其實有很多因素,我們作為旁觀者,其實大多數人應該不會同情動物,隻是怕惹麻煩,很多人想管也不敢管。但我不一樣,我不怕惹麻煩,反正就要去月球了,就是犯了罪,他們也不一定能抓住我。
實話,這次去月球還能不能活著回來我都不知道,麻煩算什麽,隻要我想管,王老子來了我也不怕!
不過我這人做事有原則,犯法的事情堅決不幹。抵製用動物商演,這種事還是有能力管一管的,可能不會有什麽成效,至少我得讓人知道,利用動物賺錢是不對的,不能把這種不良風氣當做理所當然。
“花花,繼續,別停下啊!”耍猴人揚起手中的鞭子,笑著對蹲在地上發抖的花花道。
那隻猴子可能是真累了,又害怕會挨打,即使很累,也要堅強的站起來,繼續鑽火圈。
這一次它失手了,把火圈撞翻了,自己也因此惹火上身了。幸好耍猴人第一時間過去把猴子身上的血撲滅了,可是接下來他的一個舉動讓人很是寒心。
這耍猴人居然揚起鞭子就抽打在花花身上,並且破口大罵:“這點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麽用!”
“住手!”我立刻第一時間衝上去,握住了那個人的手。
“又是你,你到底想怎麽樣?”對方一看是我,頓時有些激動,試圖掙脫開,但我握的很緊,以他的力氣,雙手都用上也掙脫不了。
“我不想怎麽樣,隻希望你不要再打它們!”
“我當是什麽呢,就這個?行,我答應你,不打它們就是,大不了少賺點。”對方嗬嗬一笑,好像服軟了。
我這才放開他,可是花花卻抱著我的腿不撒手,我蹲下來輕輕掰開它的手:“可愛,沒事,他們不會再打你了,我向你保證!”
忽然間,花花把手放在了我手心裏,好像遞給了我一個東西。
我急忙握住手慢慢離開了人群,走到沒人的地方,攤開手掌一看,那東西居然是一張用血寫的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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