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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電話印證(1/3)

作者:犇命牛字數:6844更新時間:2019-05-26 03:01:28

    “是,葉國慶是趙宏傑的老師,但他的學生都能發生問題的案卷,怎麽到他這裏他上來就直接認罪了呢?為什麽隻能由我自辯呢?”種緯一句話就把審判長的話給堵了回去。

    “審判長,公訴機關認為被告的自辯已經超出了本案的範圍,原辯護律師趙宏傑的車禍與本案無關,希望被告不要影響本案的法庭審理工作。”公訴人義正辭嚴的開口道,隻是他的底氣明顯不怎麽足。

    種緯在自辯的時候提到趙宏傑確實不怎麽妥當,但趙宏傑卻是種緯原來的辯護律師,又怎麽能說與本案無關呢?更何況,趙宏傑是在為種緯的案子去天海取證的時候死的,要說和種緯的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那也確實說不過去。另外種緯剛才還通過一次電話實驗讓警方的代表啞口無言,窘得抬不起頭來,公訴人這邊不心虛是不可能的。

    “被告種緯,公訴人的話是有道理的,你必須要確認你呆會兒的話和你的案子有關,否則你就會被限製發言!”主審法官部分聽取了公訴人的意見,向種緯提醒道。

    “審判長、陪審員,我接下來要說的當然和本案有關。趙宏傑律師到天海去,不僅僅是調查取證的,他是應我的要求,去取一份我存放在天海的證據的。結果呢?他在回來的路上出車禍死了,那份證據不翼而飛了!”種緯沒有兜圈子,直接把自己最有利的證據說了出來。

    “審判長、陪審員,被告的話沒有任何依據,趙宏傑律師的死確實可惜,但那隻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與本案無關。而且,交通事故的現場一定是混亂的,誰能肯定有那份證據?即便是有那份證據,誰有能肯定它是不是因為混亂在現場遺失了呢?”公訴人的頭腦很清楚,他先是懷疑那份證據的存在,然後又懷疑那份證據是在事故現場遺失了。隻要種緯沒法證實這兩點,這樁案子就不會被種緯弄得太過偏離原來的軌道。

    “審判長、陪審員,為證明我的話是真實的,我希望審判長允許我在現場打兩個電話,以證明我的話是真實的。”種緯望著坐在審判席上的審判長道。

    審判長這會兒很為難!

    庭審辯論倒沒什麽,他見得多了。但種緯讓警方的代表打了一個電話,就讓這樁案子的證據鏈出現了問題,眼見得這樁案子是審不下去了。現在種緯又要打電話證明一份文件的存在,如果再讓種緯成功證明的話,那種緯的辯護律師的死就確實有問題了。到了那個時候,公訴人的起訴書絕對就要全部作廢了,案卷退給警方重新偵察是肯定的。

    可是,事情已經到了這步天地,庭審現場既有雙方的家屬,也有一些新聞媒體在場,他又能限製種緯的自辯麽?絕對不可能啊!審判長思考了一下,然後又與審判員商量了幾句,最終還是同意了種緯的要求。

    不過,鑒於種緯的特殊身份,法庭上指定一名法警替種緯打這個電話,防止種緯可能用暗語和電話那頭的人有交流。法警則從種緯這裏記走了要撥打的電話號碼,然後又問明了種緯需要問的內容,便利用現場的電話撥通了電話。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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