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那麽一群人,在地獄中仰望天堂,渴望光明。然而,好不容易有一隻螞蟻,費盡千辛萬苦,爬到天堂門口的時候,才發現,光明並非光明,那一縷希望之光,是由無盡的罪惡,是由他們自己的鮮血鋪灑而成!”
香樟公園,位於城北工業區城郊地帶,以香樟樹成群繁茂而得名。
這是城北區唯一的公園。
此時上午,公園裏,已經是熱鬧非凡,男女老少,或跑步,或跳舞,或遛狗,或談情說愛,來來往往者,絡繹不絕,歡聲笑語聲更是不絕於耳。
有一個消瘦的青年,穿著一身皺巴巴的西裝,提著一件行李包,走進公園裏。
他一個人,賊眉鼠眼,每走一步,眼睛都不停地轉動,透露出果敢與精明。
沒人注意他,更沒有人發現他眼睛裏深藏的無奈與悲哀。
他腳步有些虛浮,落寞而無助,與公園裏所有的人,顯得格格不入。
最終,他選擇一個人比較少的地方,放下包,坐在一張長條凳上。
百事通來了,他不停地念叨著吳誌遠曾經說過的話。
“現實總是令人沮喪!”
百事通點燃一隻煙,深吸一口,又把煙霧長長地呼出來,“吳大哥,你說的沒錯,原來我們真的是螞蟻!”
“而我,就是快要爬到天堂門口的那隻!”百事通喃喃著,低著頭,再次深吸一口煙。
有一對情侶走過,笑聲傳來,百事通感到格外的刺耳。
他是一個摸包的,一個不入流的街頭小混混,他曾經,也渴望愛情,想找一個女人,白首終生,最終,沒人看得上他,他每次,都走進那種街邊的所謂的按摩店與小發廊。
他這種人,沒資格擁有愛情。
那對情侶漸漸走遠,很快,風聲淹沒了他們的笑聲,吹散了他們的柔情蜜意。
百事通不由得感到一陣悵然。
正在這時,風大了,吹亂了他的發,他指間的香煙急劇燃燒,燒得通紅,百事通輕輕一彈,煙頭劃出一道淒然的弧線,那點紅光,如同那垂暮的年華,消失在一個被和諧遺忘的角落裏。
百事通抬起手來,看了一眼手表,霎時間,他神經崩緊。
八點五十九分。
吳誌遠還不見來!
那個人,一向神出鬼沒,一出現,總是嚇他一跳。
若是平時,他絕對是一副玩世不恭的姿態,甚至罵罵咧咧,等著那個煞星的到來。
而今,不同以往!
百事通清楚,此時此刻,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在某個角落裏,觀察著自己的一舉一動。
那些人,總是打著人民的名義,信誓旦旦地說:我們是公安!
那些人,要抓捕吳誌遠。
而他,百事通,是一隻魚餌!
不,他的名字,應該叫白世桐,隻是大家都習慣了,叫他百事通,叫的人多了,久而久之,他原來的名字,也漸漸被人遺忘了。
包括他自己!
原來,他從來都不曾做過真正的自己。
他,現在是一隻魚餌,他不知道自己的命運將來如何,或者,下一刻,那些拿著魚竿的人,成功掉到大魚,欣喜若狂,而他這隻魚餌,注定是要傷痕累累,或者,他這隻魚餌被大魚一口吞了個幹幹淨淨,那條魚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