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張逸傑的心情非常糟糕。
他,沒有抓住吳誌遠。甚至,連吳誌遠的一根頭發也沒找到。
三天,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他一直等著,等著吳誌遠鑽進警方的口袋中,他一擊製勝。
然而,吳誌遠卻仿若憑空消失了一般,無蹤無影。
原本,他找了一家農舍,在一條交通要道守株待兔,隻要警方一發現吳誌遠的蹤跡,他可以第一時間增援。
他深知吳誌遠的可怕。
甚至,他算計過,如果吳誌遠出城,往西而去,必然要過他這條路。
實際上,往西去的各個交通要道,已然被警方嚴密監控,如果吳誌遠當真出現,插翅難逃。
為了這次的抓捕行動,張逸傑可謂是煞費苦心。
因為,他的身份,很是尷尬。
表麵上看來,他已經不是公安人員。
他的任務,隻是暗中追蹤吳誌遠,而不是聯合警方進行抓捕。
這一次,他聯係了上麵那個人,一番口舌之後,他還拍著胸脯保證,吳誌遠必然西去。
且,他明確告訴那位,救楊馨的就是吳誌遠。
這次行動,得快。
如果換做是他,剛剛暴露行蹤,必然馬上離開。
那位答應了,聯係當地警方,各個部門聯合起來,抓捕吳誌遠。
這次行動,可謂是雷厲風行,聲勢浩大。
當地警方也沒想到,救楊馨的那個無名英雄,是一個通緝犯。
而後證明,這事的確是真的,目擊者太多了,通過他們的描述,救楊馨的那個人的樣貌,體態特征,包括做事風格,無不與那個可惡的通緝犯相吻合。
可悲的是,上一秒鍾他們還開招待會,大肆宣揚這是一個見義勇為的英雄,還說,要大家以此人為榜樣。
為此,每個警察,心裏都瞥了一口氣。
他們破獲了一宗大型團夥傳銷案,正慶功呢,竟然生生錯過一條漏網之魚,而且,還是一條大魚。
所以,個個都摩拳擦掌,有不抓到吳誌遠,誓不罷休之勢。
無論是城裏,還是郊區,還是各個路口,到處都是警察,四處嚴查過往人群和車輛。
然而,最終,他們一無所獲。
他們不知道的是,在他們慶功的時候,吳誌遠已悄無聲息的離開了西安。
這次行動,可謂是雷聲大雨點小,虎頭蛇尾。
三天了,有許多人開始抱怨起來,這浪費了很多資源,人力物力不說,連抓捕之人的一根頭發也沒見著。
他們不否定這次行動的必要性,通緝犯,而且還是一級通緝犯,自然要抓。
但這次行動,分明有問題。
更重要的是,這次,他們的麵子已經丟光了!
他們開始追究這次行動的發起者。
這自然是無果而終。
因為,這是上麵的人親自定計。
張逸傑自然清楚這點,他也聽聞了很多怨聲。
這次行動,自然是他的計劃,重點在西,東麵自然忽略。
上麵的人,也是按照他的方針而發的命令。
怎知,卻是這樣的結果。
吳誌遠依然沒抓著。
今天,大多數警力都撤回來了,張逸傑也返回了西安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