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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割發代首(2/2)

作者:東車君字數:4950更新時間:2019-01-11 04:43:56

    旁邊看熱鬧的郭圖,看了個滿眼,這龍珠賞罰分明,卻又不好屠殺,願意成全別人『性』命,實在難得。可惜這點兒『婦』人之仁,在這個嗜血強權的社會,恐怕不會有什麽好結果。想到此,郭圖微微搖頭,上馬去了。

    割發代首的故事,《三國演義》原文如下:『操』留荀彧在許都調遣兵將,自統大軍進發。行軍之次,見一路麥已熟,民因兵至逃避在外,不敢刈麥。『操』使人遠近遍諭村人父老及各處守境官吏曰:“吾奉子明詔,出兵討逆,與民除害。方今麥熟之時,不得已而起兵,大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軍法甚嚴,爾民勿得驚疑。”百姓聞諭,無不歡喜稱頌,望塵遮道而拜。官軍經過麥田,皆下馬以手扶麥,遞相傳送而過,並不敢踐踏。『操』乘馬正行,忽田中驚起一鳩。那馬眼生,竄入麥中,踐壞了一大塊麥田。『操』隨呼行軍主簿,擬議自己踐麥之罪。主簿曰:“丞相豈可議罪?”『操』曰:“吾自製法,吾自犯之,何以服眾?”即掣所佩之劍欲自刎。眾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義:法不加於尊。丞相總統大軍,豈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贏法不加於尊’之義,吾姑免死。”乃以劍割自己之發擲於地曰:“割發權代首。”使人以發傳示三軍,曰:“丞相踐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於是三軍悚然,無不懍遵軍令。

    這個故事被當作曹『操』嚴於律己的事跡而流傳,但卻是特權的彰顯。後世不少官員也玩起了割發代首的遊戲,當違反了紀律甚至法律時,正如曹『操』的馬是因受了驚才犯錯,情有可原,誰又沒影割發代首”的可原之“情”呢?

    給《三國演義》做過注解的『毛』綸和『毛』宗崗父子,看到這裏大罵曹『操』真是“『奸』雄”:好你個曹『操』,死刑你就這樣給免了!

    其實割頭發真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叫做“髡刑”。古代人都是長發,用簪子固定住。而短發的隻有一種人:奴隸!古代越國人都是短發,所以被是野蠻人,在中原人看來,短發是低賤的象征。包括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罰為奴隸,但是不可能會真的讓堂堂一個士人去挖煤吧!他受的刑罰正是這種刑。

    這種刑罰對人身沒有傷害,但卻是心靈上的極大處罰,尤其在古代,階層分工明顯,這種刑罰施予到士人身上,更勝於殺掉他!

    曹『操』沒有殺掉崔琰而僅僅是對他施予這種刑罰,由此可見一斑。而另一方麵。曹『操』身為一個君主,能夠自己將自己處以奴隸的刑罰,這也算是很少見的了。

    自漢代儒家便是主流,而儒家思想其中就影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由此可見,在當時,割發是非常嚴重的。

    曹『操』手下“眾軍皆驚”,沒有一個敢違背曹『操』命令的,正是因為此。陳龍割發代首,眾軍皆驚,陶升羞愧無地。這割發代首,陳龍終於占了曹『操』的先,成為新三國的全新曆史。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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