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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節(1/3)

作者:林喵喵字數:7608更新時間:2020-10-13 03:48:59

    ,這讓郝大爹不免心情不快,不由嘟囔了句“賠錢貨”。覺得春分太過分了,卻不想想你根本沒給春分花過一文錢,她怎麽讓你賠錢了?沒花過一文錢。卻靠著血緣關係就想占人便宜,要全天下的父母都像他一樣。以為有了血緣關係就能得到好處,那還可以誰都能生一大堆孩子,然後將孩子送給別人養,等到時機了就過來要錢,等著賺錢,做無本生意呢,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這時郝老爹聽了兒子的話,看了眼國公府大門。道:“先回去,商量商量再說吧。”

    不管如何,春分是他女兒,這是改變不了的,他就不信了,自己的親生女兒,他還能管不到!——身為法盲,他當然不知道拋棄親生女兒別人收養後,他根本管不到了,隻覺得春分是他女兒。他就肯定管的到。

    等郝家一家人走了後,聞百翎將春分找了過來,道:“你沒認他們。我估計他們還會找麻煩的,你要是應付不了,就跟我說,我幫你參謀參謀。”

    聞百翎不可能仗勢欺人,讓衙門壓下郝家的狀子,畢竟這樣幹,萬一被宗家的政敵發現了,那就不好了。

    她雖然不能仗勢欺人,但幫春分出出主意還是行的。像這事,春分本就占理。她不相信得仗勢欺人才能擺平,不能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此事。

    春分聽了聞百翎的話。一顆懸著的心終於落回了肚裏,感激地道:“謝謝小姐,奴婢剛才正擔心著呢。”

    “不用擔心,沒有撫養就沒權要求你付出,不可能仗著血緣關係就能白白占便宜的,咱們大周律上也有這方麵的規定,他就是打官司也告不贏的。”聞百翎道。

    聞百翎以前是刑警,所以對法律很是關注的,來這個地方後,也是仔細看過大周律的,雖然文言文讀起來挺累的,但她好歹也看到了其中有一條有寫,收養之後,除非被收養的人願意,要不然親生父母無權逼迫當年拋棄的子女認回自己,並要求其負擔贍養義務——顯然郝老爹一家人極品的行為應該不是個例,律法為了防止經常發生這種扯皮的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

    當然這一條僅限於子女未滿十五歲,滿了十五歲,為了躲避贍養義務,隨便認個人為養父,拋棄親生父母的話,那也是不支持的。

    而春分落戶到養父母名下時還不到一歲,自然屬於大周律保護的範圍,並且不用負一絲一毫的贍養義務,不說這個時代的女子,除非家裏一個兄弟都沒有,要不然出嫁後本來就不用負擔贍養義務了(這是古代賠錢貨的由來,因為女子不用養父母的老,不過現代宣布兒子女兒都有贍養義務後,一些重男輕女的極品父母就更狠了,平常仍像古代一樣重男輕女,在財產方麵,根本不遵守法律上說的兒女有平等的繼承權不算,極品的還會吸女兒的血養兒子,分財產不會遵守法律就算了,到老了倒知道嚷嚷按法律規定女兒要養老了,同時心裏仍把女兒視為賠錢貨,現代法律雖較公平,規定了女性有繼承權力也有贍養義務,但架不住jp父母們隻撿著對自己有利的遵守,絕不遵守對自己不利的,這些父母比那些雖不會給女兒財產但同時也不會要求女兒贍養的古人還極品,結果讓部分女性比古代還倒黴),單是說從律法方麵看,郝家未盡過撫養義務,自然春分也就沒贍養義務(要是養了幾歲的話,一般就要負擔部分贍養義務,分不清養了幾年的,一般算從入戶到養父母家之前的時間)。

    春分聽聞百翎這麽說,就更有底氣了,於是也沒將親生父母一家人的糾纏放在心上。

    不過大正月裏,就出了這種事,實在是晦氣,讓人不生氣都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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