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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比才藝(1/2)

作者:馬家秀才字數:5676更新時間:2019-01-11 11:41:20

    我要讓她看看,除了她之外,還有沒有女孩子喜歡自己?

    她不是說女孩子有選擇的權利嗎?那好,那孩子有權選擇的權利,男孩子也有不是嗎?我也要,選一個。

    剛好在我有這個想法的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這件事的發生讓我在我們廠裏名聲大噪。

    有一天晚上剛下班,管工跟我們這些工人說,明天廠裏停電,歇工一天。工友們一聽,一下子沸騰起來。車間裏頓時歡聲雷動,有敲桌子的,有拍板凳的,有和同事相互擁抱的等等不一而足。

    回到宿舍,洗漱完畢,大家都興奮得不想睡覺。我所住的那個宿舍,男孩子和女孩子就一牆之隔。我們很少的幾個男孩子被擠在一個小小的角落裏。

    上邊和外邊全部住的是女生。小琴和愛平則住在另外一個宿舍。

    我們那個宿舍住了五個人:我,搬運工大個(因為他個子長得很高,大家都稱呼他“大個”),楊裏等。由於沒事可做,我突然來了興致,想寫一篇文章發發感慨,就拿出自己的一本日記,在上麵寫了起來: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轉眼二十有三,人生已過三分之一也。然仍碌碌無為,惶惶不知終日,心甚痛惜!

    十七歲的夢想直到今天才不得已而打破,為情為愛?否!隻為無路可走也(讀者,根據這句話可以說明我當時可能想放棄文學。總之,我對文學是有時想放棄,有時又想堅持。天天處於來回搖擺之間)。

    曾經犯過多少不可饒恕的罪孽(指我給父母帶來的災難),曾經為愛傷透了心,曾經傷過別人,也曾經被別人傷過,如此才知“情”之一字,害人之極哉!

    愛戀過的人諸如國珍(我在學校的初戀女友),小蘭,鳳琴小瑞以及幹姐王鳳蓮(我當時根本沒有喜歡王鳳蓮,為什麽會加上她呢?我也不知道。現在想來,可能是為了湊人數吧。文人大都喜歡誇大其詞,我也一樣)

    至如今之戀人小琴,磕磕碰碰,經曆過不少風風雨雨。於是,相信愛情不過是一場遊戲一場夢。書中的山盟海誓,信誓旦旦,以及海枯石爛永不變心的諾言全都是假的------

    寫完後,我想去上廁所,就隨手把那個日記本扔到了床上。等我回來時,那本日記已經落到了搬運工大個的手裏。

    他正站在宿舍空出來的那段位置,當著眾多女孩子的麵把我寫的那一段朗誦了起來------

    剛剛朗誦完,從人群中走出一男一女來:那男的個子矮矮的,大約有二十出頭年紀,懷裏抱著一把吉他;女的倒是挺高大,顯然年齡要比男的大很多。

    那女人身材苗條,穿著一身灰白色帶紅點的連衣裙。我們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麽回事,隻聽那女人大聲說道:“要比才藝,我們倆也算一個”說著,她向那個男的招了一下手。

    於是,那男孩子撥動琴弦,那女人在那裏一邊跳舞一邊放聲歌唱起來:“星星還是那顆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山也還是那座山,河也還是那條河------”

    說實話,別看這女人長得不怎麽樣,這歌唱的確實好聽,調拿捏得很準。她剛剛唱完,大家都鼓起掌來。聽人們議論,這一男一女是江西的。女的本來有老公,是和這位男孩子私奔出來的。

    接著,他們又演奏了幾首。那女人覺得累了,就想歇一歇。

    這時,搬運工“大個”站出來說:“她唱累了,我們總不能這樣冷清吧。有那個會唱歌的再出來唱幾首大家夥聽聽?”

    讀者,我跟你說過,我喜歡唱歌,而且自信唱得很好,這種自信就像我對文學和我長得帥一樣。我們一家出這方麵的人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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