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走了。
父親從地上爬起來,“起承,你沒事吧?”
“我沒事,你呢?”我問。
“沒有事,沒想到我這把老骨頭還挺結實呢!”父親說。
“哥哥,他們明天再來怎麽辦。”馮彩虹擦了擦嘴角的血絲。
“他們敢再來,我就要了他們的命。”我說。
“報警吧!”馮彩虹說。
“報警有什麽用?警察根本不管。”我說。
“起承,回家商量一下吧。”父親說。
我拿起手機,給小兵打了個電話,讓他立刻到我家裏來。
半個小時後,小兵來了。
我就把快遞的事情給小兵說了一下。
“我靠,這不是搶劫嗎?”小兵說。
“比搶劫還惡劣。”父親說。
“起承,你想怎麽辦?”小兵問。
“你來我房間吧,我先和你商量一下。”我說。
“起承,怎麽這事還避著我和彩虹。”父親說。
“不是,我想和小兵先說點別的事。”我說。
小兵進了我的房間。我把門關好。
“從來沒受過這麽大的欺負,我想砍死他們。”我說。
“說吧,怎麽砍?”小兵說。
“把他們這三個人的腿砍斷,或者把他們腳筋全挑斷怎麽樣?”我說。
小兵沒有吭聲,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尖。
“看看需要多少錢,一條腿十萬,三十萬夠不夠?”我問。
“夠是夠了,就是我覺得下手有點狠了。”小兵說。
“他們把我老爸打成那樣子,我都想買他們三個人的命。”我說。
“起承,砍斷腿是沒問題的,隻是這事要是真做了,可能後麵的麻煩就比較大。”小兵說。
“你到底是做?還是不做?你直接說算了,你要不給我找人,我就找別人了。”我說。
“起承,你冷靜一下,挑斷腳筋這個事,屬於重傷,抓到要判刑的。”小兵說。
“你別磨嘰了好不好,算了,這事我找別人吧,三十萬不夠,我就出一百萬,總之,我就要他們這三個人的腿。”我說。
“他們這是欺詐,你還是報警吧!”小兵說。
“報警要是管用,我還找你?”我說。
“起承,不是我不幫你,萬一出事了,搞不好我就進去了。”小兵說。
“又不用你親自去砍,你怕什麽?”我問。
“你法盲啊!萬一抓了一個,他要是咬我說是我出錢雇的,我就是主犯了。”小兵說。
“我是主犯,這事和你沒關係。”我說。
“你還是冷靜一下吧。”小兵說。
“小兵,你好像變了,是不是江湖越老膽子越小?”我問。
“不是膽子小,是現在我做事比從前謹慎多了,凡事不能感情用事。”小兵說。
“好,那就不麻煩你了,明天我拿刀直接砍他們算了。”
“你這人,怎麽聽不進去話呢?這事我覺得你交給警察辦算了。”小兵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