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了家,馮彩虹敲門進來。
“哥,你真要和楊柳月去結婚登記。”馮彩虹說。
“是啊。”
“她都這樣了,你還要和她結婚?你就不怕別人非議你。”
“有什麽好怕的,我這人就是臉皮厚,對了,爸媽知道楊柳月這事嗎?”我說。
“他們還不知道,但以後肯定會知道的,哥,你要想清楚啊,這是你的終身大事。”馮彩虹說。
郭蓋推門進來。
“有事?”我問。
“哥,你千萬別幹傻事,楊柳月的事現在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了。”郭蓋說。
“那又怎麽樣?”我說。
“怎麽樣?你不嫌丟人,我們還嫌丟人呢!”馮彩虹說。
“你們應該替楊柳月想一想,她碰到這樣的事,如果我再拋棄她,她會是什麽心情?”我說。
“她這是自作自受,哥,我堅決反對你和楊柳月結婚,如果爸媽知道了,肯定也會堅決反對的。”馮彩虹說。
“是呀,她自己不要臉,跟有婦之夫幹得好事,你還憐惜他什麽?”郭蓋說。
“人吧,總會犯錯誤的,再說她這麽年輕,也要給她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吧。”我說。
“你這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馮彩虹說。
“是呀,你如果冷靜一下,就不會這麽衝動了。”郭蓋說。
“被愛情衝昏了頭腦?我跟本就不愛她。”我說。
“哥,你瘋了?你不愛楊柳月,你還跟她結婚。”馮彩虹說。
“我本來打算和她分手的,誰知道出了這個事。”我說。
“高尚!”郭蓋說。
“狗屁!”馮彩虹說。
“那就是善良!”郭蓋說。
“愚蠢!”馮彩虹瞪了郭蓋一眼。
“那就是同情了!”郭蓋說。
“齷齪!”馮彩虹說。
“道義?”郭蓋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