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周小娜說。
“30萬?不會吧,我怎麽會有這麽多錢?這麽多錢哪來的?”
“起初我也懷疑,但警察抓你後,我就不懷疑了。”周小娜說。
“你是說這錢是我搶,搶銀行搶來的?”
“對,除非你搶劫銀行,不然你不會有這麽多錢的。”
“錢,錢還有嗎?”我問。
“沒了。”
”怎麽就,就,就沒了?“我問。
“我記得你說話不結巴的,怎麽現在結巴了呢?”周小娜說。
“那個,那我不也不知道。”我說。
“你當初給我這麽多錢,是幫我開禮品店的,禮品店虧了,現在貨還壓在我家裏。”周小娜說。
“三,三,三十萬啊?”
“你父親病了,花了6萬,小兵進去花了7萬,賀向南進去花了3萬,你給賀向南投資的那個詩人書屋倒閉,算上房租和人員工資又花去了12萬。”周小娜說。
“小兵是誰?還有那個賀什麽南?”我問。
“小兵和賀向南是和你從小一起長大的,你們的關係形同兄弟,我姐姐還嫁給了賀向南。”周小娜說。
“你說他們進去了,進哪去了?”我問。
“小兵因打架鬥毆重傷他人,被判刑7年,這是花過錢的刑期,不花錢就是十五年,賀向南被勞教兩年,罪名是顛覆黨和政府,這3萬塊錢算是白扔了。”
“他怎麽顛覆的?”我問。
“他創作反黨詩歌一百首,四處散發,並且號召不明真相的網民上街去遊行抗議政府腐敗,賀向南被抓後,詩人書屋和西餐廳也被查封,哎!這個賀向南真是把我姐給害苦了。”周小娜說。
“這麽多錢啊,都沒了?”我說。
“你還感覺很遺憾是吧?我估計你的刑期不會低於十五年,搞不好被槍斃也不好說,你明天一早就去自首吧,或者今天晚上你就去吧,否則你要是被抓,那就完了。”周小娜說。
“我真搶劫銀行了?不,不對,有點不對勁,怎麽警察不抓我呢?”我說。
“警察還沒發現你。”周小娜說。
“不對,我被車撞失去記憶後,就報警了,警察專門查我的真實身份也沒查到,還有,我原來在一家夜總會上班,因為我一個朋友出事,他腳筋被歹徒挑斷了,熊警官還把我帶到派出所去做筆錄,派出所的電腦都是聯網的,如果我是通緝犯,為什麽他們不抓我呢?”
“是嗎?這有點奇怪,按理說你一個人就分了這麽多錢,肯定是大案重案。”周小娜說。
“這樣吧,明天一早你就跟我去找熊警官,找他自首,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我說。
“好吧,現在時間也不早了,你趕緊回去吧。”周小娜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