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幹什麽?”女人驚呼道。
“警察!我們是警察。”邱海軍說,“跟我們去公安局。”
“我們把錢給你們行嗎?”男人把提包放在桌子上。
“不能給啊,這可是給你看病的錢。”女人說。
邱海軍上前抓過提包,“走吧,跟我們去派出所。”
“錢都給你們了,怎麽還要去派出所?”女人說。
“你們這是敲詐罪。”賀向南說。
“等等,看病錢是什麽意思?”我問。
“是我老公得了肝癌,我們沒有錢看病,所以才想問那個書記要點錢。”女人說。
“那個東西是從哪來的?”我問。
“是我撿來的,起初我也不知道是什麽東西,是我女兒說那是斐書記,我才想讓斐書記幫我們出點看病錢。”女人說。
“你是不是撒謊?”我說。
“沒有,我給你病例看。”女人說著去翻抽屜。
“老大,如果真是這種情況,我覺得沒必要讓他們去派出所了,他們挺可憐的。”邱海軍說。
女人把病例拿給我。我翻了翻,果然如女人所說。
“你們給書記說說那錢能不能先借給我們看病?”女人說。
“這樣吧,等醫院上班了,我讓這兩位警察陪你們去醫院,看看需要花多少錢?我去給書記商量一下,會給你們出錢的。”我說。
“那真是太好了。”女人說。
“海軍,你們倆辛苦一下,在這守著,我先回去。”我說。
“隊長 ,電話聯係。”邱海軍說。
出了門,看到斐書記站在汽車旁邊。
“怎麽樣?”斐書記問。
“上車再說。”
上了車,我就把這一對男女家的情況給斐書記說了。
“你打算拿錢給他們看病?”斐書記問。
“先看看這男的病情如何,如果沒有生還的希望,我就不打算花什麽錢了。”我說。
“沒想到這事這麽簡單。”斐書記說。
“我也沒想到。”
“卓依雲的事,你得抓緊了,她下午經常去公園遛狗,你可以去碰碰她。”
“碰到她說什麽呢?我覺得還不如直接說你喜歡她,想和她發展成情侶關係。”我說。
“可以是可以,她要是拒絕呢?”斐書記說。
“如果拒絕,那就給她提條件,如果她答應,一是可以幫孫市長減刑,二是什麽呢?”我說。
“我送她一套房子,一套價值300多萬的房子,”斐書記說。“隻要她跟我一年,這房子就歸她了。”
“你這屬於包養吧,一年300萬可不便宜啊。”我說。
“起承,你說話太直接了,這不是包養,我是說用一年來和她培養感情,當然,如果她同意和我結婚,我這房子直接過戶給她,就是她的了。”斐書記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