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已經掛掉的裏奇的說法,從礦場小鎮到林肯縣之間倒是還有其他的城鎮,然而需要繞一點路,如果把繞路的時間也算上,他到達林肯縣恐怕就得在七天後了。
好在張恒現在並不缺時間。
吃過午飯後張恒和他的掉毛馬再次上路,這一次他們走了五個小時。
戈壁的景象自有一種蒼涼的壯闊,然而看久了也會有種單調感。
另外在馬上坐了這麽長時間,張恒的肌肉也開始感到酸痛,同時在馬鞍的摩擦下,他的大腿兩側也有些不太舒服,而這才隻是他的第一天。
據說在鐵路還沒怎麽修建的時候牛仔們有時候為了趕牛會進行為期數月的艱苦跋涉,期間不但要照看上千頭牛群,防備狼群毒蛇,有時候還要麵對印第安部落的伏擊,即便是在鐵路網已經初步搭建完成後,售賣活牛依舊需要牛仔趕去很遠的地方。
所以能勝任這一工作的人都是一些真正的勇士,難怪之後的牛仔文化能在美國流行這麽多年。
張恒的單機西部之旅在第二天晚上被人給打斷了,那時候他剛升起火做完飯,喝掉了他熬好的玉米糊,之後就聽到了馬蹄聲。
張恒掏出了身上的【過濾鏡片】,等來者進入【過濾鏡片】的有效範圍他就看清了對方的長相,那是一個中年人,留著小胡子,看樣子在沙漠裏跑了有段時間了,灰頭土臉的,但是並不掩蓋他英俊的臉龐。
然而張恒最先注意到的還是他左胸的警徽,不過這隻警徽並沒有讓他放鬆警惕。
這裏可是有著無法之地之稱的狂野西部,除了自己手上的槍根本沒有人能真的靠得住,即便是治安官或法警之類的人中也有不少亦正亦邪之徒,其中厲害的家夥甚至黑白通吃。
這樣的人甚至比真正的匪徒還要危險。
張恒沒有說話,直接從腰間拔出了一把柯爾特左輪手槍。
對方的反應也很快,見狀也下意識的掏槍。
然而兩人之間的距離還有大概六十米,又是黑夜,在【過濾鏡片】的加持上,他不可能是張恒的對手。
張恒甚至還有空專門等他把槍拔出來,才扣下了扳機,考慮到對方的身份,這一槍隻是警告。子彈準確的擊中了小胡子手裏的槍,讓他的武器飛了出去。
“喔喔,放輕鬆朋友,我是執法官,沒有惡意。”小胡子拉住韁繩,讓馬停了下來,他無意中露的這一手馬術倒是讓張恒很是羨慕。
“有什麽我能為你效勞的嗎,執法官先生。”張恒聞言卻沒有什麽反應,平靜道,也沒有收回手中的槍。
對麵的法警先生顯然也能理解張恒的警惕,就像之前的時候他也會先拔槍再選擇溝通一樣,在這種人跡罕至的荒野中,不管再怎麽小心都沒有錯。
他舉起雙手,示意自己並沒有什麽不軌的意圖,讓馬匹靠近了一點篝火,終於能大致分辨出張恒的相貌,愣了愣,“你是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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