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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管事的縣令(2/3)

作者:安化軍字數:9514更新時間:2019-01-27 18:41:16

    魏押司歎了口氣:“不瞞秀才,陳節級是許縣尉所管。縣尉因事到鄉下去,尚需幾才回來。”

    杜循聽了不由笑了起來:“押司,縣尉不在,縣令在啊。一縣之事,還有縣令管不了的?”

    魏押司苦笑:“正是如此。史縣令年紀已老,精力不濟,在縣裏萬事不管。此事——”

    杜循去年進京趕考,一去數月,卻不知縣裏官員已經換過了。新調來的史縣令是特奏名出身,出仕時年紀已老,苦挨多年終於升到縣令,一心隻想著熬完任期,到時致仕養老。自到臨穎縣,史縣令便就什麽事都不管,縣裏的事全交給主簿和縣尉,自己安坐縣衙修身養性。縣衙裏人人皆知,是以什麽事都不去麻煩他,隻去找主簿和縣尉。

    特奏名是多次參加科舉,次次落第的人,到了一定年紀,參加了多少屆省試殿試,最後朝廷給一個進士的名分。他們也會封官,不過官職低微,很難升遷。如史縣令這般,做到一縣之長,在特奏名中已經是好的了。有宋一朝,京朝官做一縣之長,稱為知縣,低階選人則稱縣令。這是宋朝慣例,京朝官到地方為官,一般都稱知某事,不獨知縣、知州如此,州縣的僚佐官很多也是如此。知某事,知縣,比直接任正式職事,縣令之類,地位要高一些。

    聽了魏押司的話,杜循不由皺起眉頭:“縣尉不在城裏,縣令又不管,豈不是由著陳節級這些吏公人為所欲為?這可如何處?若是他們起了歹心,動用私刑,我兒該怎麽辦?”

    魏押司隻是搖頭,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

    捕盜查酒禁之類都是縣尉的職事,魏押司一個吏人,如何敢去管官們的事情?還是因為杜循到底是個鄉貢進士,魏押司才出來陪著會話,若是普通人,早就把狀紙駁回去了。

    杜循想了一會,猛地站起身來,對魏押司道:“不行,不能這樣等下去!我聽人,陳節級並沒有把人押入縣衙,而是關在了外麵一處院裏。誰知道他會不會用私刑?所謂屈打成招,到時一切就都不清了。我知道許縣尉那個人,剛愎自用,根本聽不得人分辨,落到他手裏還能有好?節級,不管縣令管是不管,還請幫我通稟,總要得一個確信才好。”

    魏押司無奈,隻好起身道:“如此,秀才稍坐,我進去知會縣令一聲。”

    見魏押司起身向後衙走去,杜循隻好耐心等待。

    過不了多少時候,魏押司又走出來,手中持一字紙交予杜循,口中道:“縣令聽是你是本縣的鄉貢進士,分外重視。強打起精神,把狀司看了,寫下這一份手令下來。秀才拿了,去交給陳節級就好。”

    杜循接過字紙,看過了,見隻是幾句套話。最後才是吩咐陳節級,杜家是舉人之家,不得隨便動用私刑。抓起來的杜中宵和韓練好好看押,一切等許縣尉回縣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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