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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2章 娟丫頭當家做主(1/2)

作者:拾寒階字數:4134更新時間:2020-10-25 19:04:22

    楊飛看著麵前的報紙,怔了一會兒神。

    這是最新版的《土地管理法》條例。

    這是土地管理法自88年以來的第二次修訂。

    本次修訂,是根據第十屆全國人大《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第二次做出的修正。

    其它的修訂改動,楊飛是無所謂的。

    但其中的“第三十七條”,卻引起了他的注意。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條例是這樣的: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複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複耕種。”

    這段話裏麵,有兩個關鍵詞,值得注意。

    一個是:“一年。”

    一個是:“兩年!”

    拿到土地後,一年以上不動工建設的,要繳納閑置費。

    二年以上未使用的,將被無償收回!

    楊飛並不是不知道有這條規定。

    隻是,他實在太忙,忙到把這條規定給遺忘了。

    還好,他的土地,都因為李娟的建議,打包轉讓給了四海集團。

    這個時間節點,拿捏得也巧了一些吧?

    楊飛不知道前世這個規定是什麽時候出來的。

    但這一刻,他畢竟是看到了。

    難道,李娟早就留意了相關的政策變化?

    楊飛看完報紙上的新聞,馬上就喊李娟進來。

    李娟笑吟吟的走了進來。

    她明麗的俏臉上,洋溢著一切盡在不言中的微笑。

    不等楊飛開口,她便嫣然笑道:“怎麽樣?你看到報紙上的新聞了吧?”

    楊飛豎起大拇指:“高!實在是高明!姐之聰慧,令生敬佩不已!”

    李娟咯咯笑道:“別酸了,我都起雞皮疙瘩了。”

    “你啊,你活生生把自己扮演成了一個女諸葛!”楊飛道,“麻煩你,以後再辦這種事情,能不能先跟我通個氣?”

    李娟撇撇嘴角:“嘻嘻,先通了氣,那我還怎麽表現出我的厲害呢?”

    楊飛道:“我們這麽做,是不是在坑四海集團?”

    李娟道:“你以為童老板不知道這個條款嗎?做地產,他可是專業的。地產到了他手裏,絕對可以利用起來的。其實,我們手裏的房地產,還是不少的。美麗商場和美麗超市還在啊,這些地產都是我們自己的。”

    楊飛道:“我拿的這些土地,也是想將來可以建造商場使用的。”

    李娟道:“你想用地,可以找四海集團合作。他們拿地的本領,比我們強多了。你想要的地,他們去拿,可以談到更低價。而且,你想用的時候再去找他們拿就行了,不要先行囤地。這樣就不用壓太多資金在裏麵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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