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世界的一個月裏,因為在啟啟中文網上發布的《異族劫難》,先前的五十萬定時發布的存稿已經快要用完了,所以淩飛把剩下的書稿全部複製到存稿,還是被設定在網上定期更新,所以,預計每個月能給淩飛創造一千元的訂閱收入,至少可以繳納住宿費了。
有了訂閱收入,其實也是說明了,淩飛在超世界的網站上積累了一定的讀者群,所以,淩飛還要繼續發布新的,不僅是為了滿足自己在超世界生存的需要,而且也是回饋這些讀者們。於是,淩飛開始著手第二部的籌備。
淩飛打算,到時候還是像發布《異界劫難》那樣,把《全球鬥武》發布到超世界的網站啟啟中文網上,同樣,等到發布《全球鬥武》的時候,其作者名,就是淩飛在超世界的啟啟中文網用的作者名,也就是淩飛在發布《異界劫難》的時候,用的作者名。
所以,回到本世界後,在讓潘玉潔和一芯公司訂購新的芯片改造設備的同時,淩飛讓張蜜聯係一下《全球鬥武》的版權方,月亮傳媒文化公司,然後以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與之洽談的轉載授權。
淩飛以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去洽談電子書轉載版權的買賣,這在月亮傳媒文化公司的客戶群中,算是新的客戶類型,因為一般情況下都是手機的軟件運營商,或者是和手機簽訂了協議的閱讀類門戶網站等等,才會找到的版權方洽談版權買賣。
但淩飛之所以還會用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去談,主要是他發現,虛擬vr眼鏡的顯示屏也可以顯示電子書。隻不過是,用vr眼鏡看自然不比用手機方便,所以,估計用vr眼鏡看的用戶群,比不上用手機閱讀的用戶群。但盡管如此,淩飛覺得,月亮傳媒文化公司作為一個版權方,隻要超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能夠出價,他們總不會拒絕。
而購買轉載版權,淩飛出的價格,雖然比不上手機軟件商的出價,但是也還是給了一個誠意價,作為對作者的支持。
不過,淩飛並不隻是為了第二部《全球鬥武》而來的。事實上,淩飛一直記得,從發布這個事情開始到現在,他隻是從本世界的點點中文網上全本訂閱了《異族劫難》,並拿去超世界的啟啟中文網去發布,但由始至終,《異族劫難》的轉載版權,他也還沒有拿下。
所以,這次,對於同一個作者的新老兩部作品《異族劫難》和《全球鬥武》,淩飛想跟它們的版權方,月亮傳媒文化公司,一次性買下它們的轉載版權。
或許因為超世界虛擬vr眼鏡的數量不多,所以月亮傳媒文化公司對成交價也沒有太強硬的態度,隻當作多一個合作渠道,最後雙方成交的電子版價格很便宜。
最終,淩飛隻花三萬元,就買到了《全球鬥武》和《異族劫難》的轉載授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