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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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六十五章 帶節奏(1/2)

作者:囈語癡人字數:5182更新時間:2020-04-24 05:15:16

    樸誌勳下飛機時,空正飄著雪。

    氣很冷,氣溫在零度以下,進進出出的遊客都裹著厚厚的棉衣、羽絨服。

    樸誌勳也不例外,以他為了暖和都可以在襯衫裏麵穿秋衣的風格,當然不可能為了風度而挨凍,長款羽絨服、帽子、口罩,裹得嚴嚴實實。

    一路也沒人留意,本以為可以安安靜靜地離開機場,沒想到,走一半遇到了恰好回國的MAMAMOO。

    剛剛結束海外的演唱會。

    韓國歌手,除非是有版權上的加成,否則主要收入來源就是廣告代言、商演和演唱會。每個組合都有適合自己的路線,有的廣告代言多,有的演唱會號召力強,商演在國內收入一般,主要是海外的收入高,不僅需要人氣,還需要公司的營銷宣傳能力強。

    N.E.W旗下各家公司分工明確,雖然娛樂公司不能無償占用海外渠道,但能夠租用這種渠道便已經是最大的優勢。

    S.M、JYP和YG三家加起來都沒有N.E.W在海外的渠道強大!

    這兩年,旗下藝人在海外發展得很快,也很順暢。今年以來,APINK、MAMAMOO和MONSTAX等組合,各自都在海外開了七八場演唱會,代言的海外廣告也有幾支。

    原本Sistar的人氣也很高,不過因為各種問題,於今年6月宣布解散,隻有昭宥和多順續約。

    老實,N.E.W旗下藝饒待遇在韓國可以數一數二。

    這也和樸誌勳對娛樂公司的利潤沒有太大需求有著很大關係,他要的是知名度和影響力。有了這兩樣,有的是辦法把錢賺回來,而且遠比娛樂公司賺的要多,既然如此,為何不對旗下藝人好些,雙方共贏呢?

    當然,也不會離譜,不管哪個圈子,公敵都不是那麽好做的。

    N.E.W敢給出這樣的待遇,是因為有這樣的底氣,沒有太大需求並不代表就不注重盈利。

    同樣的藝人,在不同公司的命運可能就會截然不同。

    比如MAMAMOO成員,雖然出演綜藝節目不多,但商演卻排得滿滿的。

    怎麽也是自己公司的藝人,上次見到RedVelvet都特意打了聲招呼,又怎麽好意思低頭裝作不知道的樣子?

    樸誌勳走了過去。

    一開始,經紀人沒認出他來,裹得太嚴實了,把他攔在了外麵。

    “是我!”樸誌勳不得不摘下口罩道。

    公司內,所有經紀人、助理都是自己人,比如金鍾國的經紀人是十幾年的朋友,在他簽約N.E.W後,經紀人也會一同入職。娛樂圈,和藝人關係最緊密的就是經紀人,有的是家人也不為過,但給藝人傷害最大的往往也是經紀人。欺騙、出賣藝饒,往往就是經紀人和所謂閨蜜、朋友。

    所有經紀人、助理都和公司簽約,雖然不能完全杜絕這種現象,但有了一個威懾,可以大大降低概率。

    如果是外聘的經紀人、助理,就算經紀公司有時也很難出頭,但簽約之後,以N.E.W的實力,除非與世隔絕,否則隻要是在文明社會就能把人抓回來,或者幹脆不用再回來。

    樸誌勳的形象非常好,而且也確實是宅男一枚,但真要以為他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好人那就大錯特錯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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