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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14 冷血(第七更,求月票)(1/2)

作者:漢寶字數:5556更新時間:2019-06-10 05:41:57

    “這個女孩力氣好大。”法麗低聲說道。

    林恩想要逃,可是就在這時候,警察掏槍了。

    嘭——

    林恩的小腿被射穿,倒在地上。

    “哇……”原本熟睡中的小葛琳,頓時被槍聲嚇醒了。

    法麗立刻哄起小葛琳,陳曌皺著眉頭。

    兩個警察上前去將林恩銬起來。

    林恩滿臉的痛苦,可是一看到陳曌,突然升起希望。

    “他可以證明,他可以證明我……”林恩指著陳曌大叫起來:“剛才我一直和他在一起。”

    “先生,可否請你去警局一趟?”

    “沒空。”陳曌直接拒絕了警察的要求。

    這時候,法麗也將小葛琳安撫下來。

    “請問,發生什麽事了嗎?”法麗問道。

    “她的父母被人發現死在家中,我們到現場的時候,發現她對自己父母的屍體視而不見,而且還在那裏看電視,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是她殺了她的父母。”

    法麗看向陳曌,陳曌沒有說話。

    前兩天林恩父母請他去給林恩看病。

    陳曌感覺她的父母對林恩的態度有些古怪。

    可是具體是哪裏古怪,他也說不上來。

    原本陳曌是沒放在心上,可是如今再回想起來,就感覺到古怪了。

    普盧默和桑德拉似乎是在畏懼自己的女兒。

    是畏懼嗎?陳曌也說不上來。

    而且之前林恩也說過,她的父母管不著她。

    “是什麽時候被殺的?”陳曌問道。

    “有鄰居反映,在五點四十分鍾還看到她的父母,所以應該是在五點四十分之後被殺的。”

    陳曌看向林恩,林恩雙眼充滿了委求的目光。

    “如果是在五點四十分鍾的話,那麽應該不是她幹的。”陳曌說道:“三十分鍾前,我和我的女友從家裏出來的時候,在路上遇到過她,我們車上的停車記錄儀有清楚的記錄,從我們相遇的地方到她家,應該需要二十分鍾,來回就需要四十分鍾的時間,而且她之前還是徒步走的,所以更不可能在殺了她的父母後,又跑到我們相遇的地方和我們碰個麵,然後再回到家中,時間上應該是來不及的,另外,我和女友也是臨時起意出來吃晚飯的,她也不可能特意在那條路等著我們,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據。”

    “啊……我現在腿好痛,我需要治療。”林恩立刻大叫起來:“你們警察在暴力執法……我要告你們,我要你們賠償……”

    陳曌看了眼林恩,果然是這種德行。

    陳曌也已經把他該說的事情說出來了,至於說林恩結果如何,會不會被定罪,那就與他無關了。

    當然了,從情理上來說。

    同時也是從時間證明的角度來說。

    她的父母應該不是她殺的。

    隨後,陳曌也把行車記錄儀的U盤交給了警方。

    “陳,你說那個女孩真的是殺害她父母的凶手嗎?”

    “不知道……應該不是吧。”陳曌回答道。

    “可是,為什麽麵對著父母的屍體,她還能那麽平靜?”

    這也是法麗不能理解的。

    陳曌倒是不覺得奇怪。

    畢竟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

    法麗和自己的父母關係融洽親密。

    可是並不是所有的父母與子女都會有親密的關係。

    所謂虎毒不食子,其實真是情況依然比比皆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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