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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林霄的條件(2/2)

作者:俗人小黑字數:7706更新時間:2019-01-28 08:03:46

    最關鍵的是這份合約的條款比較靈活,這才是林霄看中的。

    不過,其中也有一些林霄不滿意的地方。

    “對於廣告代言,商業演出,以及音樂事務以外的事情,我要求擁有自主選擇權。”林霄笑著道。

    這段時間他也很是惡補了關於這方麵的一些知識,所以,提出了一個最關鍵的條款,那就是自主選擇權。

    肖潔的眉頭很快地就皺了起來。

    一些大牌明星,一般都會有自主選擇權的條款,但是林霄顯然還沒有達到那個等級。

    自主選擇權如果給了林霄的話,那麽也就意味著,今後公司少了一個掌控林霄的砝碼。

    “還有,違約金000萬華幣,太高了,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數字!”林霄又提出了一個不滿意的地方。

    開什麽玩笑,000萬華幣的違約金,那是那些大牌明星才有的待遇好吧?

    “最後,我的原創作品版權,獨屬於我個人,利益同樣獨屬於我個人所有,必須剔除在合約之外。”林霄再補充了一句。

    第一條和最後一條是林霄的底線,首先他的原創作品,和行沒有任何關係,憑什麽分潤給行?

    還有自主選擇權,這一點非常關鍵,事實上,很多新人就是在這一條上被公司壓榨卻有苦不能言。

    最終,在一番爭論之後。

    雙方達成了協議,最後還是雙方對第一條各自進行了讓步,第二條000萬華幣的違約金改為1000萬華幣。

    第三條沒什麽可的,本來就是林霄的底線。

    第二在雙方律師都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簽署了合約。

    “肖姐,希望合作愉快!”林霄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合作愉快。對了,公司會給你安排一個助理來協助你,至於團隊方麵,可能需要等一段時間了。”肖潔道。

    “至於對你接下來的安排,我是這樣想的,雖然你的兩首歌曲賣的很不錯,但是你的曝光率還是太少了,所以,公司會安排團隊,針對你個人,在網上進行宣傳,而我的建議是你先上幾個節目,增加一些曝光率,然後我會讓公司那邊,幫你收歌,為你的第一張專輯做準備。”

    “具體的節目呢,你自己有什麽想法?可以出來。”肖潔問道。

    “我看過你給我那份節目單,我覺得,那個《蒙麵歌王》很不錯,而且我看了這個節目的規則,我覺得挺有意思的,如果可以的話,我想上這個節目。”林霄道。

    其實他之所以想上這個節目,主要是因為,他發現了萬能卡牌的一個功能,那就是,萬能卡牌,不僅限於對係統兌換的歌曲使用,同時還可以綁定任何一首現實當中其他歌手的歌曲。

    而這一項的功能,完全可以讓林霄在《蒙麵歌王》這樣的節目當中無往不利。

    因為萬能卡牌體現出來的能力的,完美演繹,這就是逆了。

    哪怕是明星卡牌的作用,也僅僅隻是可以達到原唱者的最高水平,而萬能卡牌卻是不局限於此。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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