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行的,哪怕是北美不少頂級的流行歌手,他們也都未必能唱好唱歌曲。
當然,也有可能是不屑吧,唱歌曲,往往代表著,粗俗,直白,特別是在歌詞層麵,那真的是要多黃有多黃,要多直白有多直白。
兩個圈子一向都是互相不鳥對方的。
唱歌手經常出沒於酒吧夜店等場合,因為在這樣的場合,他們的唱的風格更容易被接受,也更容易發揮出更好的效果。
而且林霄還有一個巨大的劣勢,那就是音樂伴奏旋律。
不是編曲之類的,而是節奏。
一旦後台搞伴奏旋律的,把節奏控製的很快的話,如果林霄無法跟上節奏,那麽同樣的會功虧一簣。
這不但考驗實力同時也考驗應變能力。
像卡迪唱的時候,很明顯的後麵的DJ很配合,隨著卡迪的節奏快而快,慢而慢。
而林霄肯定不會有這樣的待遇。
別看他們在卡迪唱的時候起哄,可是實際上,林霄比起卡迪來,畢竟還是外來者。
除非林霄能夠用實力征服他們,否則的話,很難得到認可。
雖然林霄也不需要獲得他們的認可,畢竟,他又沒有真的想跟凱莉?羅根發展到什麽程度,大家不過是在合適的時間,各自各取所需罷了。
林霄骨子裏還是比較傳統的,**的話無所謂,但是如果是談感情的話,就算了。
林霄之所以應下來,一方麵是被人莫名針對很不爽,另外一方麵也不無想要為首次公開演唱英文單曲做一次預熱。
畢竟林霄還從未有過這樣的經曆。
果然當林霄上台之後,因為不是什麽事先寫好的歌曲,沒有什麽特定的伴奏,所以,伴奏音樂自然是隨DJ決定。
結果當DJ的音樂旋律放出,凱莉的臉色一下子就變了。
居然是狂野之夜的旋律,狂野之夜,歌如其名,節奏非常的狂野,而且這種類型的旋律,需要搭配上同樣狂野,激?情四射的唱歌詞,否則的話,聽起來會讓人覺得不倫不類。
如果是換一個其他的華人歌手的話,這樣的旋律,根本就無法適應。
不是旋律太快,而是因為,這類的旋律,需要的是那種非常粗暴,非常直白,甚至粗俗的唱。
這裏是夜店,本就不是什麽非常正經的場合,前麵有脫衣舞表演,經常有人被歌曲節奏帶動,直接拉到洗手間搞一炮瀉火的大有人在。
而華國人在這方麵,明顯的不像美帝人這麽開放。
“哇嗚,居然是狂野之夜,凱莉,看起來,大家對你的華人男友要求很高啊。”卡迪,吹了聲口哨,然後得意地道。
“該死!”凱莉?羅根,罵了一聲,目光卻一直盯著剛剛走上台的林霄,她對林霄並沒有真的那麽有感情。
可是帶林霄來這裏,是她的決定,兩人正處於合作期,對雙方都有依賴,她真的不希望因為這個事情,而然兩人的合作出現問題。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