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蘭曉曉一行人就簽下了合同。
他們是和注冊於北美的一家名為“本色”的公司簽訂了一係列的合約。
算是安了她們的心。
隨即就是安排他們出國了。
當然了,有這些人明顯的還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專門的為他們的作品進行翻譯的人員。
這方麵的人雖然難找,但是也不是沒有。
在經過一個多月的培訓之後,萬事俱備隻欠東風了。
第一部,自然是《五十道陰暗麵》,林霄將大綱發給了蘭曉曉,讓她來安排人將這部寫出來。
其實北美發行一本書有一套完整而商業的發行計劃。
國內受到網絡文學的衝擊,傳統出版業逐漸蕭條。
國外其實也同樣的受到了衝擊,但是卻並不是那麽的明顯。
特別是實體書,暢銷書方麵反而因為網絡這個渠道,往往銷量還能更高。
當然了,最主要的還是在於,國外在版權方麵的重視,一般人很少有人敢盜版抄襲這種很容易就會被查出來的東西。
而且一旦被查出來,那麽能罰的你傾家蕩產。
再加上,北美的正版普及率比較高,大眾都養成了有償閱讀的消費習慣,所以,北美才會每年都有那麽多暢銷書出現。
在北美的作家,大多數都是有專業的經紀人的。
所以,在北美新人往往更難以出頭,他們的固有的操作流程決定了這一切。
一部作品要想出名,離不開商業運作,當然了,對於那些已經是暢銷書作家的人的作品來,自然又另當別論。
所以,如果是一個新人,想要一書成名,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當然了,也有例外,不過,除非是你的作品真的好到讓人一眼就看出有大火的潛質,否則的話,一年半載能走完整個流程,就已經很不錯了。
每家出版公司每年能收到的作品,多不勝數,可是如何判斷一部作品有沒有火的潛質,本身就是最難的事情。
因為宣傳運作是需要成本的,所以出版商要推一部作品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反複的進行審閱,才能決定要以什麽樣的等級去推廣這部作品。
不過,這一點放在林霄他們這邊就完全不存在這些問題了。
出版商之所以會對一部作品進行反複的審閱,然後才決定是否出版,出版之後,會以什麽樣的規模去推廣。
這一切都是基於成本!
因為大多數時候,出版商需要墊付這些推廣費費用的。
而如果一旦書籍的銷量不景氣的話,那麽他們是會虧本的。
和電影的發行有些類似,但是風險有時候更大。
但是林霄這邊是想要將“本色”打造成一個品牌,而且他不差錢。
所以,最終本色公司直接花了幾百萬美刀收購了一家微型出版社。
這家出版社,更名為本色出版社。
本色出版社的短板很明顯,那就是,缺少能拿的出手的作者,以及實體銷售渠道。
但是林霄本來就沒打算讓本色出版社完全走實體渠道。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