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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孫承宗主持立法(2/2)

作者:比薩餅字數:5262更新時間:2019-06-30 10:16:14

    要孫承宗來,真是要對了,這老頭兒事例順手拈來,證據源源不斷,組織邏輯嚴密,以一個月完成一項立法的速度推進迅猛,頗有一種龐統為縣令,一處理完一個月縣政的那種大才的表現!

    《東南府憲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顏常武的地位,聲明東南府的締造者是顏常武,他是東南府執政官,隻有來自他血脈的人才能夠繼承大位,他是東南府的領袖,最高長官,他擁有行政管理權、人事權和財政權、軍事統帥權、立法權和執法權等等,他管理東南府的軍政法律,他還擁有赦免權,他的權威與尊嚴不容褻瀆。

    君權神授,他的得位乃媽祖娘娘的旨意!

    利用《憲法》,為顏大少貼身打造,法律上確定他至高無上的地位。

    立下國本,再確立政體,管理機構是執政府,主政者為總理,下設六部,並規定了各部的職責範圍。

    《東南府民法》、《東南府刑法》、《東南府經濟法》、《東南府國防動員法》、《東南府經濟法》和《東南府反分裂法》等規定了社會經濟的方方麵麵,許多脫胎來源於大明律,而最熟悉大明律的,正是孫承宗!

    他不僅立法,還主持建立了東南大學的第七個係,“法律係”!

    按照設想,東南府的公檢法人才將出自這個係了,他們是專業人士,再不會象大明朝的地方官如縣令,既是行政主官,又是法官,鬧得不可開交。

    顏常武覺得使用孫承宗,與他頗有合拍之處,雖顏常武是今饒層次,而孫承宗是古人,但他的觀念一點都不差,例如他在《東南府經濟法》中極力加強稅收方法麵的法律。

    他大力支持收稅,越是來錢的經營越要收稅,例如商稅、關稅、鹽稅、酒稅、糖稅、煙稅、契稅、房地產稅、礦山稅等等,其動態調研,五年來調整一次稅種和稅率。

    他堅決支持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象明朝那種三十收一的的商稅,想都不用想!

    一問,老頭子被先前大明窘迫的國庫給嚇怕了,他在關外帶兵,沒有兵餉,鬧到兵變,堂堂督師被大頭兵詰問,很是狼狽,所以他鑽研過稅收,極重稅收,如果不交稅,後果嚴重。

    不會殺人,隻會勞改,他無師自通,出了“稅收與死亡一樣都是不可避免的”!

    從此之後,這句名言傳遍了東南府,大家知道如果不交稅就是勞動改造,隻能乖乖依法交稅。

    隻要經營,誰都逃不掉交稅!

    就連顏常武名下的“皇家產業”也得乖乖交稅,他以身作則,別人無話可。

    對於地賦,顏常武是十稅一,但官員們都認為收得少,向來在顏大少耳邊碎碎念要加賦。

    而孫承宗大力支持十稅一,他來服大家那個證據是滔滔不絕:“諸君沒有見識過什麽叫做農民造反吧!”

    “農民占了人口的大部分,當農民活不下去之時,就是一個王朝動蕩之日,大陸那邊正是如此!”他舉出了大量的農民起事的原因,沒有誰夠他的資料多。

    結果東南府官員被嚇倒了,掩麵而逃,再不敢十稅一的事情。

    顏常武發現,很多觀念以前有萌芽,而孫承宗確定下來。

    例如貨稅隻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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