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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拾牛不昧(2/2)

作者:呼啦圈大神字數:6438更新時間:2019-06-30 16:29:55

    呂大防心中暗樂,這子演技可以啊,惱了半原來他早就胸有成竹,害的朝堂上還什麽正事都不幹專門爭論了一上午他欺瞞官府私下宰殺耕牛的事情,更害的他和老範兩位老頭大老遠專門跑了一趟。

    楊懷仁自信滿滿的氣場頓時就把徐推官和那幾個吏鎮住了,他們一聽楊侯爺都這麽篤定了,那麽他家莊子裏的耕牛肯定是三十六頭一頭不少,根本沒有去查驗的必要。

    楊懷仁接著問道,“徐大人,本侯在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我撿到了什麽東西,交給了官府,這件東西又無人認領,我再從官府出錢買回來,這整件事裏邊,不知我可有觸犯了什麽律法?”

    徐推官撓了撓頭,宋律裏對拾到東西的物權問題,還真沒有詳細的規定,往常如果有類似的案子,除非失主如果有證據能證明東西確實是他丟的,倒是可以要求拾到東西的人原物奉還。

    可真到了人家失主拿出證據證明的東西的所有權之後,撿到這樣東西的人即便一開始不承認,這時候也會老老實實把東西交還失主了。

    對於這個拾到東西的人的處罰,律法裏是沒有明確規定和量刑的,官員一般按照普世道德的準則對他進行口頭懲戒,或者稍微打上幾板子也就算了,也沒有人會反對。

    就算真的判刑的時候按律怎麽怎麽樣,也不過是強行把拾到東西不還的人歸類到強行非法占有這種罪名上去。

    不過古人整體個性都比較老實,一般拾到別人丟的東西都會交到衙門裏,很少有那種昧著良心私自昧下的事情。

    當然最常見的情況是,如果是撿到一文兩文的銅錢,自己裝兜裏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失主也不會找,甚至都不會察覺。

    既然楊懷仁問的是律法中的規定,徐推官意識到一開始楊懷仁的昨日那幾個莊戶送到衙門裏的那兩頭黃牛,可能真如楊懷仁所,是他家莊戶在河灘上撿到的。

    所以他隻好陪著笑臉恭維道,“侯爺家的莊戶拾‘牛’不昧,送到了衙門中,真是難能可貴。”

    楊懷仁哪裏需要他拍馬屁,擺了擺手,接著問道,“昨那兩頭牛無人認領本侯花錢從官府買了回來,就是可以用嘍?”

    徐推官心想,你都證明了那兩頭牛是被人打斷了腿扔在你家莊子河灘上的了,這還有誰敢認領?難道不怕被追究傷害耕牛的罪名嗎?

    以往對於自然死亡的,或者有充足人證可以證明的的確是意外死亡或者因傷失去耕作能力的耕牛,官府也是收回來指定屠夫屠宰之後再按一個很低的價格賣還給牛原來的主人,這都是慣例。

    對於類似的無主之牛,既然是你家莊子裏的莊戶撿到送來官府屠宰的,那麽你再買回去,自然沒有觸犯刑律,這樣的牛肉你不愛怎麽用就怎麽用嘛。

    徐推官客客氣氣地答道,“侯爺的是,這些牛肉侯爺自然是可以隨意處置。”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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