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啊,真是單純!
“假離的同時,老丈還要與張氏寫一張押條,以秦家米鋪、布莊之存貨,還有各店之私奴為押,拆借款項。”
“......”秦文遠聽傻了。
隻聞吳寧繼續道:
“與王弘義的押條上寫明,以米鋪、酒樓、布莊為押。一般情況下,當然包括這幾家店麵的貨物與傭工。”
“在王弘義來收押之前,讓張氏去府衙遞狀,要求你還錢。”
“你自然無錢,隻得依契,拿米糧、布匹等貨物抵債。”
“懂了嗎?”
“不不,不懂....”秦文遠腦袋有點不夠用了,完全跟不上吳寧的邏輯。
吳寧無語:“這很難嗎?”
抖著手裏的押條:“王弘義這張押條,老丈無力償還,那就要拿鋪子抵債。依常理來斷,不管鋪中有無存貨,自然是包括其中的。”
“可是,老丈已經把貨物抵押給了張氏,那不論是多少存貨,那都是張氏的財產,與老丈已經無關了。”
“王弘義就算再大的官威,也不能拿別人的財貨來抵老丈的債務。”
“再說了......”吳寧一攤手,“他來要賬的時候,那貨物已經被判成張氏的了。”
“明白了嗎?”
秦文遠還是腦子一片空白,“有,有有點明白了!”
“笨!”吳寧暗罵一聲,“說白了,就是把老丈的財產轉移到張氏名下!”
多簡單的資產轉移?怎麽就聽不明白呢?
對秦文遠直言道:“老丈那幾家鋪麵就別想了,已經是姓王了。”
“小子這個主意,頂多是保住你的巨額貨物,還有奴工,以便老丈東山再起罷了。”
“不過....”
吳寧頓了頓,“依王弘義的權勢,縣君雖說不敢枉法錯判,但是多多少少不能不顧忌王弘義的顏麵,弄不好老丈這牢獄之災是跑不了了。”
“這.....”
秦家老丈沒“人”.....
傻子一樣站在門前,看看秦福。
“這能行嗎?”
立馬又轉臉瞪著吳寧,“這...這能行嗎?”
吳寧懶的和他多說,“行!聽我的,讓你媳婦起訴你。”
心說,我是不是應該在大唐開個商務谘詢公司啥的?估計能賺錢!
.....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