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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 財團組建(2/3)

作者:黃老濕字數:6458更新時間:2019-07-05 01:58:47

    舉個例子,假設新增五十萬股股票,那麽華商銀行總股本變成了一千零五十萬股,伍家的股權比例就從60%降到了57.1%,夏禹的股權比例則從40%降到了8.09%,新股東占股4.76%。

    原本這4.76%的股權是屬於伍家和夏禹的,現在變成了新股東的,按道理新股東應該拿錢給伍家和夏禹,但是現在不需要給錢,隻需要拿出股權置換。

    拿出的股權置換之後就屬於三個股東了,也就是還有一部分利益是屬於新股東的。

    所以新股東必須拿出價值高於華商銀行4.76%的股權的對應公司的股票,如此才能夠保證伍家和夏禹的利益不被侵犯。

    之後第二家公司置換股權後,再增發新股票,原本三個股東的股權比例將再次下降。

    如此下來,隨著每置換一家個公司的股權,華商銀行的總價值就會上浮一個檔次。

    而且每一家公司置換股權之後,條件就是流動資金走華商銀行的賬戶,使得華商銀行的資產不斷上漲,價值也不停地上浮。

    後麵加入的公司要麽拿出更多的股權出來,要麽就選擇少一點的華商銀行的股權。

    但是誰都知道華商財團一成立,華商銀行的價值無量,所以拿出多少股權,是由伍家和夏禹了算,不是後來者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九家公司置換下來,華商銀行的總股本已經變成了一千二百一十萬股,伍家的持股比例已經降到了49.58%,夏禹的持股比例則降到了.05%,新增股票二百一十萬股。

    九家公司合計持有17.5%的股權,最多的一家也才不會超過%。

    並且隨著後麵越來越多的公司加入,前麵已經加入的公司如果要保證股權比例不降,需要經過伍家和夏禹同意,才能夠再次拿出自己公司的股權置換,不接受任何資金購股申請。

    華商銀行可是未來華商財團的核心,股票的意義和價值早已不再局限於單純地資產價值,除非伍家和夏禹傻了才會拿出去換錢。

    在伍弘毅和夏禹之前的商議中,為了保證華商財團的控製權不會被外人奪走,保守起見,他們兩方的股權加起來要在51%以上,最好在55%-60%之間。

    現在已經置換出去了17.5%,還有.65%至7.65%的空間存在,再吸納十五家公司沒問題。

    兩人早已商議好,華商財團初創時的核心公司,數量在二十多家最好。

    夏禹放下最後一份文件,端起茶水一飲而盡,略微感慨道:“弘毅,一個多月搞定九家公司,效率實在是高!”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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