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王記。
自打來了北宋後,即便幾天不吃都不會感覺饑餓的王琛,莫名覺得非常想吃東西,尤其想吃肉。
他喚來喬布斯,讓其買了點上好的羊肉回來。
北宋初期的豬肉不好吃,腥味很重,主要閹割技術還沒完全運用到家豬身上。另一方麵,雖然如今還沒到宋真宗時期,未曾禁止殺牛和食用牛肉,但一般老百姓都舍不得殺,畢竟是勞動力啊。
所以,羊肉深受北宋各階級人士喜愛。
有個不是笑話的笑話怎麽講的,羊這種動物險些在宋朝絕了種。
可想而知宋朝人有多喜歡吃羊肉了。
不多時,喬布斯拎著兩斤熟羊肉回來了。
王琛一看蘸料不多,躲到後麵從神秘空間拿了點胡椒出來,讓瓊瓊敲成了碎末,均勻撒在羊肉上。
開吃!
吃的正香呢,王雲倉轉著眼珠子湊了上來,露出諂媚的笑容,“王總,吃羊肉呢?”
王琛塞了塊羊肉嘴裏,含糊不清道:“嗯。”
王雲倉眨眨眼,“還撒了胡椒?”
“是啊,有點辣。”王琛把嘴裏羊肉嚼碎。
王雲倉沒再說話,眼睛死死的盯著他。
王琛實在被他看的受不了,抬頭道:“雲倉兄,你要是想吃就一起吃點?”
“那怎麽好意思啊?”王雲倉顯得臉皮很薄,擺擺手道:“不吃不吃,王總你一個人慢慢享用美味,我去樓上盤下貨。”他起身了,似乎要走。
咦?
這貨轉性子了?
平日裏有好吃的可沒見他那麽謙虛。
王琛也沒多想,埋下頭想繼續吃。
忽然,轉身中的王雲倉手舞足蹈像發了瘋一樣,“哎呀”大叫一聲,一隻手把拳頭塊大小的羊肉碰到了地上,他趕忙道:“對不住對不住,我不是有意的。”
掉都掉地上了,肯定不能吃,王琛沒計較,“沒事,撿了扔掉吧。”
“扔掉多浪費啊。”王雲倉終於露出了狐狸尾巴,彎身把羊肉從地上撿起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往嘴裏一塞,狠狠咬了一口,閉著眼睛感歎道:“我……我終於嚐到胡椒羊肉的味道了。”
王琛:“……”
我靠!
你老小子夠壞啊!
為了吃塊羊肉至於嗎?
他沒再理會王雲倉,自顧自把剩下一斤多羊肉全都吃了下去,這才感覺肚子好受了點。
即便如此,王琛依舊覺得自己還想吃東西。
奇了怪了,以前在這個時空從來沒這樣過啊?
他有點懷疑自己身體是不是出什麽狀況了,又或者……難道是今天噴灑了精華?問題是在現代社會噴灑精華也沒有這樣饑腸轆轆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