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雖簡單,最終也是饑餓營銷,但王琛依舊對王文秀讚賞不已,因為他從中聽到了廣告的雛形,在這個好東西需要口口相傳的社會中,能想到主動製造口碑從而吸引他人目光,腦袋瓜很靈活啊。
然而他還是有點不滿意,“八個月賣完有點慢啊。”
王文秀眨眨眼道:“若是造勢完之後,直接把二百五十盒燕窩全都放出去也行,隻是容易涸澤而漁,八百八十貫一盒,即使大戶人家都吃不太起,除非去其他地方同時進行出售,否則這種生意會讓咱們客戶元氣大傷,甚至可能影響到王記其他商品。”
這倒也是。
像之前林家,通州第一豪門,按照王文秀所說,一年不過也才掙十萬貫錢。
一盒燕窩售價八百八十貫,如果兩百五十盒全都賣出去,能收獲二十二萬貫錢。
二十二萬貫錢什麽概念?
相當於之前林家兩年整體收入還不止!
哪怕整個通州城有三五十個大戶人家,平均下來也要每家一下子拿出四千四百貫,有幾個大戶人家承受的起?畢竟這麽昂貴的東西,普通人肯定享受不起。
分開銷售就不一樣了,最終依舊是要通州城諸多大戶人家們共同支出二十二萬貫錢,可是周期長啊,給予了眾多大戶人家資金緩衝的時間。
另外,三十盒肯定不能滿足通州城全部大戶人家的需求,假設這個月是李老爺等人來拿貨,下個月就是錢員外這些本月沒拿到貨的來購買。
簡單地說,相當於每個大戶人家每兩個月多支出八百八十貫錢,平均一個月多支出四百多貫錢,完全在接受範圍之內。
見他不說話,王文秀又說了句,“其實這麽做,依舊有可能讓通州城不少鄉紳富豪承受不住,想要把如此昂貴的東西徹底賣得紅火,還是需要去其他地方賣。”她停頓了下,“比如說王記去泰洲、楚州乃至揚洲等地開分鋪。”
王琛知道是這個道理,“嗯,等王雲倉回來,我和他說說去其他地方開分鋪的事情,先從整個淮南東路開始實行吧。”
“另外,妾身認為隻賺鄉紳富豪的錢始終有限,想要賺大錢,還得從平民入手。”王文秀分析道:“譬如說酒,之前林家兩間腳店每年能賺上萬貫錢,但整個通州城賣酒的腳店沒有三十家也有二十家,更別說官府才是大頭,當然,官府我們無可奈何,若是你能把其他腳店生意搶過來一半,那麽光酒的利潤,每年就能賺十萬貫以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