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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1/4)

作者:七世狂人字數:18356更新時間:2019-05-22 05:57:53

    竟然是蕭姓大漢。

    王琛頗為意外,他眨眨眼,既然認識,接下來事情就好辦很多了啊。

    “真是您,恩公!”蕭姓大漢大喜,隨即,他看看老虎屍體,猶豫了一下,咬牙道:“既然恩公想要大蟲,蕭某不要錢,贈給您。”

    王琛擺擺手道:“無功不受祿,我還是給你錢,你剛才說多少?五十貫?行,我要了!”嗯,大漢剛才說的是五貫,他故意翻了十倍,就是想給大漢留給好印象。

    “沒,沒,我說的是五貫。”蕭姓大漢連連擺手,看向老虎屍體的眼神全是不舍,嘴裏還堅持道:“您不是無功不受祿,家兄服用了您給的藥之後,僥幸撿得一條性命,救命之恩啊,在下沒齒難忘。”

    誒。

    又發現打感情牌的一條路子。

    王琛假裝關心道:“你兄長身體康複了嗎?”

    “好了,徹底好了。”蕭姓大漢感激涕零道:“多虧了恩公您出手相救。”

    王琛笑嗬嗬道:“沒想到能在楚州境內遇到你,咱們算是故人重逢啊,外麵嚴寒,要不上我馬車一敘?”

    蕭姓大漢挺爽快,“好。”

    王琛轉身吩咐徐江,“拿五十貫錢給蕭壯士,順便把大蟲給我分解了,大蟲皮、鞭、眼、骨、筋、腎、膽、胃和熬出來的油都給我,至於肉,今晚兄弟們分了。”

    華南虎三百來斤重,骨頭大概三十來斤重,去掉毛皮、內髒和流失的血液,剩下的肉大概有兩百斤重,而王琛一行八百多個人,大概每個人能分到半斤不到點,絕對夠吃了。

    至於虎皮、虎鞭和虎骨等東西,都是價值連城的玩意,當然,國家禁止獵殺老虎,隻不過王琛的老虎是在北宋獵殺,和現代社會沾不上邊,另外,國家同樣禁止銷售老虎的器官,但是如果是之前的存貨,經過一定的複雜手續,還是可以出售的。

    像虎骨,黑市都是論克賣的,很貴。

    至於虎鞭,那更是無數人追捧的寶貝。

    不過王琛沒準備以身試法,這玩意賣了要吃官司的,還是放在神秘空間裏“保鮮”比較好,當然了,如果在某個國度買賣不犯法的話,他會考慮賣出去。

    其實像虎骨、虎鞭之類都是大補的玩意,如果經濟實力允許,王琛還真想留給自己享用。

    ……

    馬車裏。

    王琛讓王文秀和柳琦紅去了另外一輛馬車,自己則是和蕭姓大漢聊起了天,“蕭壯士,尊姓大名?”

    “免尊,姓蕭您知道,單名一個峰字。”蕭姓大漢回答道。

    王琛:“……”

    你叫蕭峰?

    哥們兒真想問問你會不會降龍十八掌。

    不過這種名字真的很常見,就跟現代社會“張偉、張磊”之類一樣,他隻是忽然想到《天龍八部》了而已,既然要收對方當小弟,肯定要了解一些情報,然後再徐徐圖之,王琛試探道:“你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蕭峰苦笑一聲,“家兄治病欠了三十幾貫錢外債,我隻能重操舊業狩獵,原本想穿過楚州去大別山,未曾想聽到此地有大蟲為禍,我琢磨了一番,想沿途賺點錢,便提了雙戟一路追尋過來,沒想到正好碰到恩公您了。”

    噢!

    缺錢!

    錢的事情好辦,王琛立刻誘惑道:“憑你的身手打獵賺錢太浪費了,如果你願意,一個月賺十貫還是不成問題的,要是碰到好的東家,更多都有可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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